今天,上海市著名商标保护法(草案)》立法听证会在上海市工商局举行,14名听证代表来自消费者行业协会、企业、专家学者以及普通市民。在今天的听证会上,代表们就草案中的重要议题进行了讨论,并通过了由上海市工商管理部门牵头组织设立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以投票方式对上海市著名商标进行认定。而经营状况以及商标注册人和使用人的守法情况也将被纳入商标认定的考核条件。草案中关于著名商标的社会评价制度和退出机制的建立和明确,受到听证代表的普遍好评。
据上海市工商局副局长陈学军介绍,截止至2010年,上海有效商标注册量已达到210263件,在“十一五”时期年均申请4万件,比“十五”时期增长1倍。其中,“十一五”期间,全市增加上海市著名商标485件,增幅达1.3倍。因此,商标的保护规章亟需进一步完善加强,尤其是不法侵犯的主要对象,实名、知名商标的保护规章的法制建设更是刻不容缓。
为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今年《上海市著名商标保护法》被列为上海市政府规章立法正式项目。作为对1996年发布的《上海市著名商标认定与保护暂行办法》的完善和升级,草案经过了25次的修改,坚持突出著名商标保护、体现认定工作的社会性和公正性、注重制度科学性和合理性原则。在具体的细则中尤其突出强化了上海著名商标的认定、保护及管理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