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阶段的经济增长和能源需求特征,以及日益凸显的能源短缺问题和环境问题,包括能源低碳战略调整问题,都对我国的低碳发展政策制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由于处于相同的经济发展阶段,“十一五”和“十二五”期间我国的经济增长和能源格局不会有太大的变化,需要应对的问题应该也大致差不多,但经济低碳转型问题已该被提上议事日程。
现阶段我国单位能耗比发达国家高,也比印度高。但是由于发展阶段不同,我们与发达国家的平均能耗不具可比性;如果同发达国家的能耗进行发展的阶段性比较,我国目前的能源效率并不低。
以印度为例,如果其进入工业化城市化高增长时期,其能耗和效率问题可能比我国更严重。但是,我们现在面临的单位能耗比较高的问题却说明我国节能空间还比较大,节能应当是“十二五”期间降低GDP能耗和低碳发展的关键。
正是我国的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以及煤炭的资源和价格优势,决定了目前我国现有的重工化的产业结构和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从现在到2020年,是我国进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的一个关键时期。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一旦完成经济阶段转换,上述阶段性的相关问题就比较容易解决。所以,我国的政策制定和战略都不能脱离阶段性经济发展规律。但这不是说我国不需要节能减排,而是说不要脱离实际去制定节能减排目标。
至少在2020年之前,我国经济将继续保持较快增长,重工化的产业机构仍将延续,二氧化碳排放也将持续增加。正确把握能源需求是有效规划能源战略的起点。能源需求预测和规划应当符合我国阶段性经济增长的规律,能源投资规划应避免短期化,以避免能源短缺对经济的影响,并减小匆忙应对能源短缺对经济、环境和能源结构的影响。这需要对我国能源安全做更为广义的界定,我国能源安全必须兼顾石油战略储备和低碳的能源多元化。而且,在新的能源形势下,行业能源战略规划拘泥于本行业角度明显先天不足,我们迫切需要站在能源全局整体的能源规划,从整体能源角度考虑我们的能源安全。
虽然现阶段我国尚有二氧化碳减排空间,但空间不是很大,主要是因为现阶段很多重要行业对价格低廉的能源(主要是煤炭和火电)依赖度过高。我们的研究表明,在能源需求和节能量既定的情况下,随着二氧化碳排放量减少,能源成本将逐渐上升,上升的幅度呈非线性递增。能源成本增加对经济增长、就业等问题的影响程度也呈非线性递增。因此,我们可能还不具备二氧化碳排放强制减排的条件,而只能是一个渐进性的自我约束。
那么,在国际气候问题谈判中,我们必须强调经济发展的阶段性问题。虽然各国对控制全球排放总量进行了多轮对话,但目前的国际减排合作无法解决问题,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对各国的排放权利与减排责任无法达成共识。我国所处经济发展阶段从根本上决定了我国能源高需求以及二氧化碳排放增加。发达国家早已走过了工业化阶段,两者在同一时刻不具可比性。如果我国在城市化工业化阶段强制限排,可能需要以牺牲经济增长和城市化进程为代价,需要谨慎。
今后我国低碳经济发展不可能回避成本问题。低碳发展的成本微观地说是增加消费者的能源成本,宏观地说则是对GDP增长的负面影响。要使全球减排有意义,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都必须参与,发展中国家需尽量控制增量,而发达国家则需减少排放总量。这其实也反映了“共同减排,不同责任”的基本原则。除非世界各国共同合作致力于该问题的研究与解决,在一个合理公平、合乎实际的国际气候框架下统筹减排,兼顾发展中国家的能源成本问题,才能有望使全球气候变暖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目前,我国经济发展受到两方面的约束,一方面是能源需求大幅度增长和能源资源的有限性约束,另一方面是环境容量的约束。我国的可持续发展要求通过节能来减排,同时需要通过改变能源消费结构减排,降低对化石能源的依赖,发展清洁的可再生能源。为了同时应对能源和环境的双重约束,“十二五”期间应当同时设定能源强度和碳强度目标。需要指出的是,解决二氧化碳排放问题,重点应当是在经济发展中减少能耗,而不是耗能之后再去解决减排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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