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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部门严查保险公司越权减免车船税

2011-08-16 09:13来源:中华会计网校字号:小

  近日,针对一些保险机构在办理“交强险”业务时,不能严格按照规定代收车船税,对一些“关系”越权减免车船税的情况,兰州市地税部门进行了专项检查,并且指出,今后不能提供完税证明的车主,税务部门将一律严格征收并问责相关代征保险机构。

  据介绍,从7月18日开始,兰州市地税局对全市15家负有代收代缴车船税的保险机构进行代征工作“回头看”专项检查。此次专项检查主要对各保险机构是否能够按照车船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认真履行代收义务;检查代征机构是否严格执行“见费出单”制度。特别是对于一些越权减免车船税的情况,规定今后对纳税人不能提供本纳税年度机动车车船税减免税证明的,在办理“交强险”业务时,代征保险机构一律不得越权减免。

(责任编辑:孙铭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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