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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首个地级市网络著作权纠纷案审结

2011-07-29 09:49来源:中国新闻网作者:黄耀辉字号:小

  广东肇庆市图书馆负责人昨日向记者表示,该馆25日收到最高法院裁定书,驳回北京优朋普乐科技有限公司的再审请求,历经中、高和最高三级法院审理最终“一锤定音”,历时一年多的该市数字文化网著作权纠纷案结案。

  据悉,这是中国内地首个地级市数字文化网著作权纠纷案。

  据介绍,肇庆数字文化网是该市实施“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窗口平台。2007年3月,经肇庆市政府批准,并通过市科技立项,该市文广新局主办、市图书馆承办肇庆数字文化网。

  该负责人称,该网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将肇庆特色的资源数字化,利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国家中心、省级分中心以及基层中心组成的网络,展开各项公益文化服务,实现信息资源全国范围内的共建共享。

  2009年2月,该网试用北京梦之窗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马克斯”程序建立肇庆数字文化网旗下二级网站“肇庆数字影院”,并根据《信息网络传播保护条例》提供免费的搜索或者链接服务,网站后台管理程序自动搜索、采集、添加、发布互联网上开放性外部视频资源链接,并标有醒目的反侵权声明。

  2010年1月20日上午10时该“影院”关闭,断开链接程序,并经肇庆市震东公证处作出公证出具公证书。同年1月,优朋普乐、网乐互联、乐视网三公司统一委托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以肇庆数字文化网旗下二级网站“肇庆数字影院”的《神枪手》等6部影视资源链接侵犯其著作权为由,起诉肇庆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及肇庆市图书馆,索赔24万元人民币及承担相应的诉讼费和案件开支费。

  2010年4月28日经肇庆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再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0年9月28日二审判决,两级法院均以三原告起诉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为由,驳回了三公司的诉讼请求。

  2011年5月,三公司中的北京优朋普乐科技有限公司,单方向最高法院申请再审,撤销“一审、二审”判决,并要求经济赔偿。7月25日,肇庆市图书馆收到最高法院民事裁定书,驳回北京优朋普乐科技有限公司的再审请求。

  这说明,不仅是较大城市的人们和企业注重著作权的保护,各个地级市也注重知识产权的保护,我国个人和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日益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宣传也是初见成效。

(责任编辑:王学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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