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欲立法加大保障残疾人权益。《重庆市残疾人保障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26日提请重庆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草案”规定,福利彩票公益金本级留存部分按不低于10%、体育彩票公益金本级留存不低于5%的比例用于发展残疾人事业。
重庆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谢嘉庆称,自2000年5月起,重庆开始实施《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简称《办法》),促进了当地残疾人事业发展。但200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进行了全面修订,为更好地实施并将实践中好的经验和做法以立法形式固定下来,加快当地残疾人事业发展,重庆市残联和重庆市法制办广泛征求意见,形成《重庆市残疾人保障条例(草案)》。
“草案”对现行《办法》作出较大补充和完善,分为总则、预防和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生活、社会保障、无障碍环境、法律责任和附则9部分。
根据“草案”,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的本级留存部分需按不低于10%的比例用于发展残疾人事业,而体育彩票公益金的本级留存部分则按不低于5%的比例用于发展残疾人事业。
谢嘉庆说,无障碍环境是社会进步、文明的重要标志,是残疾人走出家门、参与社会生活的基本条件,是方便老年人、妇女儿童和其他社会成员的重要措施。“草案”就设置无障碍设施的范围,建设、维护和管理的责任主体等内容进行了重申、补充和完善,并详细规定了相关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