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了下一阶段调控政策的五个方向,其中较为突出的是“从严把握和执行房价控制目标”、“继续严格实施住房限购措施”、“加快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投放”等。
今年上半年,房地产调控政策效果逐步显现,主要城市成交量得到显着抑制,房价涨幅明显缩小,但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仍同比增长(其中1-6月累计增速扩大至12.9%,比1-5月提高3.8个百分点,比去年全年提高2.8个百分点),这主要源于地级、县级城市销售面积的较快增长。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房价上涨过快的二三线城市也要采取必要的限购措施。中国指数研究院中国房地产动态政策设计研究组认为,房价较高、涨幅较快但没有出台限购政策的城市(主要是地级和县级城市)将可能纳入新一轮限购范围。
根据中国房地产指数系统百城价格指数对100个城市的全样本调查数据,截止目前未出台限购措施但房价较高的前10个城市依次为:珠海、台州、昆山、张家港、湖州、嘉兴、吴江、常熟、江阴、扬州等(根据2011年6月“中国房地产指数系统百城价格指数”)。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70个大中城市房价指数,未实行限购的城市中,今年以来房价涨幅较高的前10 个城市依次为:岳阳、丹东、秦皇岛、牡丹江、襄樊、洛阳、吉林、桂林、韶关、常德。
这些房价较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出台限购措施可能性很大。其中秦皇岛、烟台、湛江和惠州的价格绝对值和涨幅均位居前列,将是限购范围扩大的重点城市。
目前,全国已有约40个城市出台限购令,不同城市严厉程度略有差异。根据国家统计局6月70个大中城市房价指数,这些限购城市中,房价涨幅靠前的依次为:乌鲁木齐、石家庄、长沙、南昌等,这些房价涨幅较大的城市,未来可能继续从严执行限购措施。
另外,石家庄、长沙、南昌、沈阳、昆明、贵阳等地仅在主城区或房价较高、涨幅较大的中心城区实行限购措施,政策较“国八条”宽松(上表中标红城市);长沙仅对90 平米以下的商品住宅限购;成都、银川等对外籍人口纳税年限没有要求。这些城市限购力度相对较松,目前房价涨幅相对较高。根据7 月12 日会议要求:已实施住房限购措施的城市要继续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这些城市限购措施可能进一步加码。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1 年1-5 月,一线城市商品房销售面积下降16%,二三线城市增长6%,而地级县级市增长14%,是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长9%的主要带动原因。
下一轮预计可能新出台限购措施的城市将多达30 个左右,但中央政府很难判断哪些城市属于“房价上涨过快城市”(缺乏有公信力的房价统计数据),同时中央也很难“越级”督察地级或县级政府。另一方面,从历史经验来看,只要中央政府不点名,地方政府主动出台限购政策的意愿不足(如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在今年1 月后基本都出台了限购政策,但部分城市的限购范围并未严格执行“国八条”要求;“国八条”同时还要求“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也要限购,但只有三亚、无锡等少数城市出台),因此预计实际出台新一轮限购政策的城市可能为10-20个。
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显示,2010 年,这些可能出台新一轮限购措施的30个城市,商品房销售面积和销售额占全国比重分别为11%和15%。假设价格不变,若限购使得这些城市的商品房销售面积下降20%,将导致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下降2%,销售额下降3%(若最终实际出台限购政策的城市不足30个的或影响不这么大,对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和销售额的影响将更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