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一则有关国务院拟整顿有关“产权交易所”的报道,将以推行文化艺术品份额交易模式的文化艺术交易所推向风口浪尖。
该消息称,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向国资委、证监会、商务部等部委下发关于进一步整顿产权交易所的征求意见稿,主旨是针对取消份额交易、股权交易超200名股东上限等违法违规行为。
与此同时,天津市政府副秘书长陈宗胜通过天津政务网平台就天津金融创新发表看法,并积极回应引起争议的天津文交所有关问题,“应当对新的交易市场出现的个别意料之外的波动有一个容忍度”,有关管理决策部门“做决策时更要立足于调查研究,切不可依据一些报纸的报道,特别是面对新生事物时、敏感事物时,一定要谨慎从事,防止成为创新事物的扼杀者”。
“目前我们还没有接到叫停文交所模式的任何消息。”6月3日,天津市金融办一位负责人士向记者坦言,“文交所模式前期的确存在许多问题,对于有关部门希望整顿规范交易所的问题,即使有关部门不发文关注文交所规范问题,我们作为天津文交所的主管单位,也一直在就有关规则进行规范,但是说到因此叫停文交所,则可能是空穴来风。”
同日,在天津市金融办组织下,两场不同议题的有关天津文交所的专家论证会先后拉开序幕。
同日,相隔1500多公里开外的长沙,湖南省文化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湖南文化艺术品产权交易所挂牌成立,并将发行第一个艺术品资产包。
湖南省文化厅厅长周用金在评价天津文交所艺术品份额模式时坦言,“尽管还有些不能够理解的问题,也存在需要完善的地方,但整体来说,这是一个了不起的创新,我认为方向是正确的。”
6月3日,郑州文交所第二批艺术品份额的筹备工作也如火如荼地进行,如果顺利,再过一个多月,郑州文交所将正式就其前期发售的艺术品份额上线交易。
前述报道还表示:“消息人士透露,证监会也就天津文交所的‘艺术品证券化’准备材料上报国务院办公厅。”
作为文化艺术品份额交易模式和天津文交所创始人之一的屠春岸,也通过微博首次回应。
6月1日,屠春岸发微博称其为“似是而非的语言来忽悠这么大的事情”,并直言“文交所做的是物权的分割,与证监会和证券法都没关系”。针对我国文交所现状,屠表示“现在的确很乱”,但一些传言“应该有起码的依据”。
“这个特色是严格依据法律,物权法是文交所创立时依据的重要法律。”同日,天津市政府副秘书长陈宗胜也以“文交所做的是物权分割”回应对天津文交所交易模式及监管的有关质疑。
“按照法律规定,物品可共同按份额共有,文化艺术品可按份额为多人共有,这就是交易份额化的基础,也就是说可按份额来交易。”陈宗胜坦言。
“屠在当初设计艺术品份额交易模式时,虽然很多程序都是按资产证券化设计,但其一再强调其非证券化的属性,以‘艺术品份额’代之。而《证券法》的‘证券’是指资本证券,与文交所的‘艺术品份额’的确存在较大差异。”6月3日,一位曾参与天津文交所创立的知情人士透露,艺术品本身并不会像股票投资的标的公司一样产生经营收益,故这种“份额”仅代表物品归属权,文交所的艺术品份额交易,实际上是物权的可分割交易,这种意义而言,文交所只是具备产权交易所的性质,但这种分割方式,使其产生了类证券化的效果。
4月初,本报记者就有关监管问题采访天津证监局有关人士时,该人士坦言,文交所艺术品份额交易是物权的可分割交易,正是这种分割方式,才使其具备类证券化的交易模式。
据记者了解,文交所金融创新模式近年得以在天津发展[4.82 -4.74%]兴盛,主要得益于两个相关文件的下发,一个是今年中央九部委出台《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而另一份是编号为(2009)2680号的国家发改委的一份复函,该复函“原则同意”天津《金融专项方案》,并要求“加快金融体制改革和金融创新,力争取得积极成效”,而涉及相关总体协调工作,“由我委负责”。
“文交所交易模式属于金融创新,此前并无成熟案例借鉴,就其监管权,是单独归属发改委、文化部还是证监会等部门,还是数个部委联合监管也一直未有具体定论,综合多方面考量,便决定先实行由地方金融办具体监管的做法,将交易所的设立区域化,由其所在地方政府牵头并进行监管。”上述天津金融办有关人士向记者透露,而上述传闻并未提及国务院向发改委下发征求意见稿,但事实上文交所的创办总体协调归于天津金融创新类工程,由发改委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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