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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子斗法:著作权归谁所有

2011-04-15 08:50来源:新京报字号:小

  106岁的语言学家周有光,近日一纸诉状,将78岁的儿子周晓平和口述史作者李怀宇双双告上法庭。诉讼的焦点,是《周有光百岁口述》一书的著作权归属问题。

  该书于2008年5月出版,封面署名为“周有光口述,李怀宇撰写”。今年3月,李怀宇接到了东城区人民法院的起诉书。原告周有光诉称,该书著作权未经自己同意,即由周晓平授予李怀宇,故请求法院判令该书著作权及相关权益全部归周有光所有。起诉书的被告包括他的儿子周晓平。

  原告代理律师白小勇称,此案是“李怀宇采用欺骗的手段”与周晓平签署了著作权协议。“这本书是周有光本人口述的,理应由周有光拥有著作权。”

  而李怀宇则称,2008年2月自己和周家经过平等协商达成协议:著作权归李怀宇所有,李怀宇赠送周有光样书一百本。“这份协议是从周有光的住宅寄出,签名是:周有光(其子周晓平代签)。我收到协议书后再签名。双方各留一份。”李怀宇说,2008年5月该书出版后,自己即按协议约定,从出版社购买了样书一百本,托责任编辑送到周有光家,双方一直沟通良好。至于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了周晓平签字的说法,他感到极为震惊。

  此案预计下月开庭。

(责任编辑:孙铭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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