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如今汽车已经走进了很多中国人的家庭,但对大多数人而言,买汽车依然不同于买衣服,随买随换既不现实也没有必要,不过租车就完全不同了,可以随时选择不同的车来开,正所谓“用有限的金钱换取无限的享受”。
作为一个正在兴起的行业,汽车租赁正处在蓬勃发展期,然而近日,在安徽怀远却发生了这样的事:12辆出租轿车被全部租出去之后,制作了假证,然后挂失原机动车登记证书,再过户到他人的名下,最终被变卖,不法分子则从中获利。
汽车租赁到底有没有有效监管?无论是租车还是放租又会面临哪些问题?记者走访了安徽合肥汽车租赁市场。
在合肥市凤阳路一家汽车租赁公司,记者表示一辆车要放在租赁公司对外出租。
汽车租赁公司负责人:你把车子放在我们这边租,你绝对放心,交给我什么样子,还给你就什么样子。
没有任何协议,就把车子放在公司,记者表示担心,一位负责人表示,他们一般只做熟客,对于生人租车,他们考察很严格。
汽车租赁公司负责人:陌生人我们一般不租给他,我们租的都是熟人,陌生人除非有一些房产证在我们这抵押,我们才租给他。
不上门查验,光凭查看房产证,租车人的真实性很有可能无法保证。同时,很多小公司都缺乏辨别假证件的能力,大部分人都只向熟人做生意,以减少风险。
一位租赁公司的徐老板说,在客户资源丰富的情况下,他们为了降低风险,也会对客户进行一定的选择,首先是选择经常租车的熟人,其次,就是看客户的年龄
租赁公司徐老板:二十多岁的人和五十多岁的人来这边租车,肯定不一样,租给成熟点的人肯定能降低风险。
徐老板降低风险的另一个方法就是将押金的金额提高一倍。
徐老板:让他交5000块钱的押金和交一万块钱的押金,概念肯定是不一样的,他知道那么多钱押在我这里,肯定开车会更小心点。
随后,记者以租车为由,来到一家位于合肥市徽州大道上的汽车租赁公司。
公司负责人:你可是合肥本地人,是合肥本地人不好搞吗,把身份证给我复印一下就可以了。
记者以租车人和放租人两种身份被简单询问以后发现,租车或者放车在公司租,都很容易。而在合肥市场,不少租车公司的构成就是几平米的门面房加上一张桌子,两张椅子,几辆车子就可以挂上汽车租赁公司的牌子,这也成了合肥汽车租赁公司的主流生存状态。
租车是为了方便,放车子在租车公司出租,是为了赚钱,但方便和赚钱的背后,却暴露了市场混乱的状况。
据了解,目前合肥大大小小的汽车租赁公司有100多家,这其中,有很多是打着婚庆公司的招牌、有的是挂靠在出租车公司,还有很多只有简单的办公场所,根本就没有自己的车子,完全依靠私家车辆挂靠来运营,汽车租赁行业处于盲目发展,经营混乱的状态。
安徽和源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文生:如果汽车租赁公司不具备相应的经济实力,而在社会上大量的招揽这种挂靠的车辆进行营运活动,一旦发生车辆丢失或者损坏,或者交通事故相关问题的话,汽车租赁公司承担责任的能力,就会受到很大制约。
据了解,在合肥,汽车租赁的经营者,只要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就可以进行汽车租赁业务,这也使得越来越多的小公司加入到汽车租赁的行业中。租进,租出,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日益突出。安徽省交通厅法规办的负责人表示,目前汽车租赁行业的确处于没有部门监管的状态,经常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但没有办法进行解决。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法规处王处长:有发生交通事故,或者有这个长期不付租金的,都有很多打官司的,扯皮的很多,骗租赁公司然后把车辆卖掉的都有。
据了解,从1998年4月1号开始实施的《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明确规定了交通主管部门是汽车租赁的管理部门,但是从2007年这个规定被废除之后,整个汽车租赁市场就被彻底放开了。而与此同时,对于放在租赁车市场的自用车的性质,也没有明确规定。
安徽和源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文生:从这个工商管理的角度来说,自用的车辆应该是自用的性质,用于租赁属于营运的性质。
现在全国只有云南省出台了和汽车租赁有关的管理办法,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法规处表示,现在安徽有关汽车租赁的正式法规还没有出台,但是他们已经起草了一个汽车租赁管理办法。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法规处王处长:准备起草的就是一个《租赁汽车管理办法》,里面对汽车租赁的准入条件和它的经营做出一些规定。
纵横点评:朝阳产业,一方面意味着前程远大;另一方面,也代表并不成熟。在这样一个阶段,如果就频频遭遇市场竞争无序,骗租屡屡发生等诚信不足的困扰,汽车租赁的发展就难言乐观。
这些问题并不只发生在安徽合肥,伴随北京等一线城市汽车限购令或车号限行政策的相继推出,被再度面临高速发展期的汽车租赁业也该到了解决基本问题的时候了:其实也很简单,谁来管?怎么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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