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资讯 > 专家视角 > 正文

陈伟:软件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2011-03-22 17:17来源:赛迪网字号:小

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服务业司司长 陈伟

  “十二五”时期,要大力实践“科学发展、率先发展”的主题,履行做大做强软件服务业、全面支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双重历史使命,发挥对经济增长的倍增器、产业升级的助推器、发展方式的转换器和新兴产业的孵化器的作用,实现为新型工业化服务、为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服务。

  根据上述思路,我们提出了“十二五”时期的发展重点:

  第一,大力促进软件业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变大变强。保持产业平稳快速发展,到2015年,业务收入突破3万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出口突破600亿美元。产业结构质量效益得到全面提升,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应用水平明显提高,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显著增强。

  第二,以培育龙头企业为抓手,提升行业核心竞争力。进一步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提高产业发展质量和水平,加快提升企业技术创新和自我发展能力,提高应用开发水平,完善产业链,培育一批有实力和影响力的行业领先企业,

  第三,着力提升创新能力。以国家重大专项和电子发展基金为抓手,扎实提升技术能力,支持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兴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高效的产业创新体系。

  第四,产学研用结合成为产业发展的支撑模式。贴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顺应变化拓展的市场需求,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以企业为主体,以技术能力、产业能力、市场能力、服务能力融合为主要方法,走出符合国情和产业特征的产学研用结合实践道路。

  第五,加快完善行业规范。进一步健全政策和法律法规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市场秩序,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坚持依法行政,做好行业管理工作。

2011年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

  今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工作思路是:按照部党组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结构调整为主攻方向的要求,转变发展思路,结合全球网络通信业发展趋势,实施差异化发展战略,营造良好环境,培育大企业,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加强行业规范管理,产学研用结合,发展和提升软件产业,推进信息技术服务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为“两化”深度融合服务。

  (一)做好4号文的贯彻落实工作

  一是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双软”认定工作体系建设,上半年完成“双软”认定规章办法完善工作。二是加强与发改委、财政部、税务总局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快推动政策落实到位。首先是要落实好财税政策:继续实施软件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配合财政部、税务总局,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落实营业税优惠政策的措施,明确支持范围、认定标准和实施程序。同时,提出落实其他各项政策的措施与建议。

  地方行业主管部门要在国家产业主管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的指导和支持下,为软件产业发展争取更大支持。一是结合地方实际,研究出台贯彻4号文件的相关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二是努力汇聚资源,进一步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推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更好地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应用服务。三是充分发挥4号文件的引导作用,加强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支持,抓好人才队伍建设,规范市场秩序等产业发展的基础工作,进一步优化产业发展环境。

  软件行业协会、公共服务机构以及支撑机构,要按照4号文件的有关精神和要求,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双软”认定等具体工作。

  (二)编制实施好“十二五”规划

  认真编制好“十二五”相关规划,并抓好开局、起步工作。组织编制好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9月前审批发布;编制好国家信息安全产业“十二五”规划,4月审批发布;参与编制好工业转型升级“十二五”规划、信息化“十二五”规划、信息产业“十二五”规划、物联网“十二五”发展规划、高端装备制造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互联网“十二五”规划、三网融合“十二五”发展规划等,做好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与相关规划的衔接。

  地方主管部门要发挥好“管规划”的职能,一是要围绕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产业发展实际,突出地方重大应用和特色,通过规划引领产业发展。二是做好沟通协调,加强本地规划和国家产业相关规划的衔接,做到部省市互动,共同促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变大变强。规划编制情况要及时向部里反馈。

  (三)完善行业规范

  抓紧研究解决软件价值低估、招标中不合实际的“最低价格中标”、不正当竞争、知识产权保护、软件正版化、安全可控软硬件推广应用、软件资产管理等重大问题,从第二季度开始陆续提出解决方案和应对措施。

  扎实开展标准化工作,研究编制软件业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标准体系。以标准体系为指南,及时制定和发布技术和产业发展急需的标准。发布行业标准2项,完成国家标准报批稿7项,行业标准报批稿7项。推进标准验证工作和应用试点。进一步提升国际标准制定话语权。

  地方主管部门、各级行业协会在完善行业规范方面负有重要责任,是做好行业规范的基础所在。一要积极参与上述重大问题研究、标准的制定及验证试点工作。二要引导企业加强行业自律,配合相关部门规范市场竞争行为,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努力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形成。

  (四)培育龙头企业

  一是梳理重点行业,确定每个行业的龙头企业,以与世界级企业同台竞技为目标,准确定位,找出差距,制定有针对性的发展目标。二是综合运用政策、规划、标准、资金、项目和行业管理等手段措施,全方位、多角度持续支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三是以收入前百家企业管理为抓手,树立行业典范,总结推广企业变大变强的新鲜经验和成功做法,带动更多企业由小变大,由弱变强。

  地方行业主管部门一要依托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引导优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实施大企业战略、品牌战略、知识产权战略和标准化战略,培育龙头骨干企业。二要加强分类指导,发挥骨干企业辐射带动作用,促进中小企业协作配套发展,营造产业发展的良好生态环境。

  (五)强化技术创新

  组织实施好“核高基”重大专项和电子发展基金项目,加强应用和系统带动,扩大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办公软件在政务和重要行业的应用,进一步深化电网、安监、审计、税务等领域的应用。

  对重点支持的网络化操作系统、新一代搜索引擎及浏览器、智能海量数据资源中心等新型网络化基础软件和重大应用软件的研发与产业化项目,要加强监督检查,务必实现项目规定的质量和进度要求。

  地方行业主管部门一要做好“核高基”重大专项和电子发展基金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确保配套资金到位。二要加强对项目实施企业的指导、服务和监督,促其切实负起项目承担主体的责任,并对项目具体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时上报。三要通过技术能力、产业能力、市场能力、服务能力融合,推动项目成果率先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应用中推广,在应用中实现产业化。

  (六)着力推进“中国软件名城”、“国家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

  发挥软件名城示范带动作用,促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在主要城市集聚发展和提升。一是与江苏省、南京市研究提出南京市“中国软件名城”发展提升计划,推进南京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再上新台阶。二是建立和完善部省市合作机制,发挥创建城市积极性,明确思路,落实配套措施,整合政策资源,加速推动济南、成都、广州、深圳做好“中国软件名城”创建工作;积极支持北京、上海、杭州、重庆、厦门等城市的创建工作。

  启动“国家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相关文件发布后,请地方行业主管部门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基地、园区开展申报和创建工作。

  (七)加快发展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是顺应基于网络的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趋势,推动系统集成企业转型升级,积极培育在线支持维护、网上支付结算、移动支付、信息技术咨询、数据处理和运营维护、游戏动漫、云计算服务、设计与开发服务等新业态,提升承接服务外包的能力。二是启动系统集成资质企业运行维护能力评价试点,探索适合信息技术服务新模式、新业态发展的行业管理办法。三是利用国家鼓励大型企业服务外包的产业机遇,研究有效措施,大力发展服务外包(BPO、ITO);推动政府将一般性IT业务外包,培育软件和信息服务内需市场;对部授牌的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提出明确的服务外包要求。

  同时,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切实履行部生产性服务业工作组组长单位职责,做好部内外协调工作。进一步深入调查研究,组织编制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指导意见。整合资源,发挥大部门全产业链优势,在工业软件、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管理咨询、信息服务等领域,大力推动服务产品与服务模式创新,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有机融合。加强软件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开展面向中小企业的软件即服务(SaaS)。配合有关部门出台《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做好云计算服务创新试点示范工作。

  地方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信息技术服务业和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制定产业发展目标、思路和措施,提出工作计划,并务实推进。

  (八)做好行业管理工作

  推进人才培养工作。一是制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领军人才培育10年计划,3~4月完成。二是组织实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领军人才培育工程,从今年开始每年遴选50名左右进行滚动培养。在国家重大专项和其他项目申报中,明确要求领军人才培养对象参与项目管理和技术团队。三是以中国软件名城和示范基地创建工作为依托,加快建设领军人才培育基地;以龙头企业为主体建立领军人才培育体系。四是引导鼓励地方和企业制定领军人才激励政策,创新领军人才奖励政策和分配体制,创造领军人才脱颖而出的成长环境。加大国际化人才引进力度,大力引进优秀行业领军人才。

  坚持依法行政,做好行业管理工作。围绕培育大企业,加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工作,把系统集成资质和监理资质作为推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的关键环节、作为推动软件正版化和安全可控软硬件应用的重要抓手,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形成新的工作思路和方案。在上半年完成资质等级评定条件修订。

  完成知识产权专项行动任务,推进软件正版化。

  地方主管部门要做好三、四级系统集成资质企业认定工作,做好一、二级企业认定的推荐工作。要高度重视软件正版化工作,有效应对不正当竞争行为,完善相关制度,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责任编辑:新不颖)
推荐阅读
谋思资讯有部分内容或图片来源于互联网,内容和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问题敬请告知,我们会立即处理。


关于谋思网联系我们帮助中心服务条款隐私声明法律声明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10-2024 imosi.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