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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国美电器”商标黄家恐得不偿失

2010-12-17 15:25来源:中国知识产权网字号:小

  日前,关于,国美内斗围绕“国美电器”商标的争夺,有了新说法。有业内人士告诉《证券日报》记者,国美的商标所有权是黄光裕的,但是不影响上市公司使用。当年有一个附加跳跃,只要符合要求上市公司就能够使用,即上市公司只能在大陆、香港使用“国美”商标,且上市公司不能为结盟店提供商标使用权。

  近日,睿富全球对中国最有价值品牌做出了最新评定,国美电器品牌价值为553亿元,是中国家电连锁零售行业内第一品牌,而关于商标的分歧极有可能将“昔日”的家电零售帝国“一分为二”。但也有专家表示黄氏家族想要急于取回“国美电器”商标的话,恐会得不偿失。

  “原因有几个:国美电器上市公司拥有国美商标的使用权就算到2014年,如果黄氏要提前收回的话,将会面临数额较大的赔款,而黄氏目前正面临巨额的罚款、客户索赔、账户款部分被冻结,还要筹资应对增发,资金一下子很难腾挪出来。”上述人士表示。“另外,及时收回国美商标的使用权,那么国美上市公司也很难在短期内和国美切割开来,全国门店改造估计也要一到两年才能完成,国美上市公司面对客户照样可以打折国美的幌子叫卖商品,起不到明显的切割效果。”有专家表示。

(责任编辑:朴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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