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网评论员 沈小栋
据报道,中国社科院昨日发布2011年《经济蓝皮书》(以下简称《蓝皮书》)。《蓝皮书》预计,今年全年住宅价格涨幅达到15%。“按照目前的收入比水平,中国85%的家庭没有能力购买住宅。”
2009年年底,温家宝总理在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时第一次用“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势头”,取代了此前的“抑制投机性购房”提法。此后,各项“遏制”措施先后出台,但时过1年,各项“遏制”措施却仍未让85%的家庭重燃买房希望。究竟在遏制房价后还应该遏制什么呢?
《蓝皮书》显示,今年上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9757元,相比去年增长10.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5%。而房价上涨却达到15%。居民收入再次跑输房价涨幅。通胀正把房价增速提升到居民收入增速的2倍,再加上居民存款实际处于负利率状态,公众的住房购买力自然不升反降。如果公众的存款不能及早抗衡通胀,收入不能及早通过政府各项税收调节抵销通胀压力,公众的实际购房能力就会进一步被房价涨幅拉开差距,沦为等待政府配给的保障房申请人。
要遏制公众在收入分配上不断下滑的地位,就需要从银行货币发行量、利率政策到税收制度的及时调整,避免公众在被地方政府土地财政推高房价后,再次遭遇财富缩水、收入缩水,最终导致住房实际购买力缩水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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