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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内幕交易“严打令”力度空前

2010-11-19 09:42来源:证券日报字号:小

  为打击资本市场日益猖獗的内幕交易,日前证监会、公安部、监察部、国资委、预防腐败局五部委联手作出部署和安排。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等部门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55号),就依法打击和防控内幕交易工作进行了统筹安排和全面部署。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这样的政策力度,前所未有。

形势严峻

  《通知》指出,当前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面临的形势较为严峻,一些案件参与主体复杂,交易方式多样,操作手段隐蔽,查处难度很大。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内幕交易的危害性,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根据《刑法》和《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齐抓共管、打防结合、综合防治的原则,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做好有关工作。

  据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在查处内幕交易过程中,发现存在四方面的问题:首先是决策链条太长,其次是决策主体对内幕信息重视不够,第三是对内幕交易查处难、取证难、论证难,因此难以达到效果,第四是地方政府等相关主体虽然都有制度安排,但还是不够健全,约束力不强,监督不到位。

  该负责人表示,造成上述四方面问题存在的原因,一是相关人士主观意识淡薄;二是制度不健全;三是利益驱动力太强;四是与成熟的股市文化尚未形成以及股市存在投机性相关;五是违规成本较低,不少人愿意放手一搏。

  对此,《通知》要求,相关各方要加强对资本市场内幕信息的管理,抓紧制定涉及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的保密制度,建立完善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制度,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停复牌制度,健全考核评价制度,细化、充实依法打击和防控内幕交易的规定,提高防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所有涉及上市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都要符合保密制度要求,简化决策流程,缩短决策时限,尽可能缩小内幕知情人范围。研究论证上市公司重大事项,原则上应在相关证券停牌后或非交易时间进行。

  此外,《《通知》强调,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需要动员各方面力量,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培训等多种形式,促进全社会参与。各地区要按照依法打击和防控内幕交易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主体,进一步细化和落实各项制度,完善配套措施和办法,强化监督,严格问责,积极支持和配合有关方面做好相关工作。

(责任编辑:羽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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