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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举动侵犯公共利益 应予垄断调查

2010-11-04 13:53来源:网易科技报道字号:小

以下为访谈实录:

  本网:各位网易的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来到网易直播间,我是本网频道的牛立雄,昨晚傍晚6点钟,腾讯公司宣布在装有360的电脑上停用QQ,这就意味着,如果你装有360和QQ两个软件,必须二选一,要么用QQ,要么用360,360随后也公布了一个WEBQQ客户端,但这个端口很快就被腾讯封闭,软件也不能再使用了。

  360和QQ的纷争有一个多月了,这一个多月中双方的很多行为涉及到了关于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今天我们邀请到了两位专家:

  互联网产业方面的专家蒋涛老师;著名的互联网法律专家,北京市潮阳律师事务所的胡钢律师。欢迎两位的到来,两位先跟网友问个好。

  蒋涛:网易的网友们大家好!

  胡钢:各位尊敬的网易用户们大家好!

  腾讯360纠纷涉及公共利益 史无前例

  本网:在昨晚6点看到新闻之后,很多人都非常震撼,我想听听两位在听到这个消息时的感受。

  胡钢:我个人的第一感受是震惊,非常震惊,据我了解,过去十多年中国互联网的发展史上从来没有过涉及到如此多用户,由两家公司之间矛盾引发的涉及到公众利益的重大案件,所以非常震惊。

  本网:蒋老师呢?

  蒋涛:昨天我在开会,后来接到好多门户朋友的电话才知道这事儿。第一反应应该是流氓软件的大战第二代开始了。我们曾经经历过第一代,不准卸载、互相强制,第一次大战的主角是周鸿祎,第二代大战的主角又是周鸿祎。

  本网:两位都是资深人士,从你们的从业经历来看,这次的案例在以前有没有类似的情况?这次的程度是否达到了史无前例的高度?

  胡钢:首先我觉得这确实是史无前例,空前的,第一是涉及的用户数量最多,据报道,这两款软件的用户分别达到3亿和7亿,涉及到冲突的用户可能就达到了3亿,这3亿用户都可能受到他们两家公司冲突的影响,成为无谓的牺牲品。

  3亿是一个巨大的概念,这已经绝对涉及到了公共利益,所以我们必须予以高度关注。

  本网:蒋老师呢?

  蒋涛:因为之前的软件法律和相关界定不清楚,软件可以做的事情其实有很多人是不知道的,它可以控制你的电脑,理论上来讲,每个客户端都可以为所欲为,这块原来在法律中是空白。这是桌面上的争斗,因为没有限制,所以我们称为“蛮荒时代”,没有法律管辖,大家就可以在里面动用武力。

  对这次我做了比喻“核武器大战”,以前在美国也有例子,苹果把Flash封杀了,也是很巨大的,涉及到上亿用户,你在iPad上看不了,中国这次可能更猛烈,涉及面更广、使用的手段也更猛烈,要么选我,要么选它。

  实际上类比的还有很多事情,早期小规模的,比如安全软件,你要安装我就要卸一个,其实性质是一个的,要么选我的安全软件,要么选他家的,如果前面用了另外一家,我会提示你把它删掉,这种情况其实存在过,只不过涉及面没这么大。

  胡钢:这次是集中爆发。

  蒋涛:对,第二,这两家之前还有很多事情导致了这次剧烈的(冲突),在不同领域内(争斗),要么选我要么选他,这个好象是没有的,不同类型之间的。同类型的(互相倾轧)可能是存在,浏览器的缺损、播放器的缺损。不能共存的情况在安全领域是存在的,防火墙只能有一个,出现两个就会有冲突。

  胡纲律师:腾讯未充分尊重消费者选择权

  本网:这次可以说是涉及到了每个网民的利益,都卷入了这场争斗中,我看到很多网易网友的评论,称这次为“核战争”,也有人说这次是中国互联网的“世界大战”,都这样形容,都认为这次事件肯定会载入史册。

  我们反过来讲,在整个(过程中),腾讯要求用户二选一,对很多用户来说是没有选择的,毕竟很多朋友在QQ上,黏性非常高,而安全软件却有替代品,腾讯没有替代品。您觉得为什么腾讯胆子敢这么大,以用户利益为砝码,因为他们知道用户没多少选择,为什么腾讯敢于这样做,蒋老师你认为呢?

  蒋涛:先说第一个,360的动作可能有点超出了规则,或者说腾讯所能容忍的范围,前期有很多动作,推出扣扣保镖时间点的选择,据说那天是马化腾的生日,使用的手段也是前所未有。

  举个例子,QQ赚钱,但是免费给大家使用的,这是所有权和使用权的问题,用户实际上是使用权,我没有研究过QQ的协议,但所有权是腾讯的,因为你没有花钱买,买的只是服务。现在你是破坏了这个产品的完整性,免费使用QQ,用户要交流,但还是要赚钱的,靠弹广告、靠QQ秀和其它应用赚钱。现在你全给我关了。

  举个例子,如果市场上有一种电视是广告没有了,可以看免费的电视节目,你说电视台会容忍这样的电视存在吗?不可能,一定会被告倒。

  事实上广东省电视台就把香港电视给切换了,转播香港电视,直接换成自己的广告,这其实是很恶劣的行为,传统领域也发生过,(360)动到了腾讯的基本面。你说(监控)隐私,大家还可以探讨一下,现在你把我吃饭的家伙收拾了,我就没有收入了,如果(腾讯)不采取反击,那么它的收入一定会狂降,这是可以预计的。下载量是1000万还是5000万,扣扣保镖用户可以关掉所谓用户不喜欢的功能,但实际上你选择了QQ就是选择了一个完整的产品。

  这里有很多就需要界定,你能不能关闭它?谁来做这件事?360推出这样一款软件是否合法,我认为现在法律上还是空白。第二,界定时间也很长,如果官司打起来绝对旷日持久,Adobe也想告苹果垄断,但一两年之内你就上不去,还好Adobe不是靠Flash挣钱,如果是靠它挣钱,那就彻底被苹果灭了。

  我们也想从技术层面让360和腾讯对抗,实际上360要剖析QQ的程序才能动它的功能,这是你在一个程序空间里实现的功能,现在我要去改你的东西,让你变成别的;反过来说,腾讯是否要反击、要保护?它有很多种选择,可以用程序进行反击,这样用户(的桌面)就(发生了)大战,360来攻,我来防。好,现在它说我不想这样做,就让用户选择。

  本网:刚才我们说到了这里面有很多问题还需要法律上来界定。

  蒋涛:界定周期长,胡律师可以介绍一下怎么界定,我觉得绝对不是短时间内能出来的。

  本网:今天我们也请到了胡律师这位特别懂互联网的专家,腾讯现在这样做,名义上是给用户选择,实际上选择并不多,他这种行为是否涉及到法律层面的?用户想用360免费软件,但为什么用了它就不能用QQ呢?

  胡钢:就像刚才蒋涛先生介绍的,整个事情有一个来龙去脉,只是到了昨天晚上达到了一个顶峰,也许未来还有新的顶峰,但整个事情发展到今天,恐怕涉及到几个重大的法律问题,比如《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问题、隐私权保护的问题,软件权保护的问题、不正当竞争的问题、反垄断的问题以及损害商誉乃至刑事犯罪的问题,整个事情涉及到了非常复杂的法律问题,这是第一点。

  第二,涉及的事实本身是比较复杂的,而且涉及到很多新兴技术、最前沿技术,因为有一条定理,技术的发展永远超前于法律的制定,但是法律的基本原则,比如诚实信用原则,这不仅是《民法》通则和《反不正当竞争法》里都明确规定的。

  任何一个市场经营者在其经营活动中都应当诚实守信。比如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都应该切实维护消费者的权益,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可以追溯到1962年美国约翰肯尼迪总统发布所谓的国情咨文,确定了消费者的四项基本权益,这四项大致是知情权、财产安全权、选择权以及建议投诉权。

  现在可以把整个事情来稍微理一下,360公司指责腾讯公司的相关软件有侵犯用户隐私的问题,当然,腾讯公司否认,是否有这个事件我们不知道,有待第三方部门确认,如果存在的话,这恐怕是世界上最大一起侵犯隐私权的案件。

  当然,我国隐私权的案件相对来说比较薄弱,放在人格权的保护中进行规范,但并不表示我们的法律缺失,这是第一条。

  第二,腾讯公司是否有权停止运营(安装了360软件的QQ),昨天我们稍微研究了一下腾讯公司软件的样本,就像你提到的,每个软件都有一个用户协议,里面提到,如果用户使用外挂,我可以停止服务。什么叫外挂?我也问了一下相熟的技术专家,“外挂”更多是一种俗语,并不是严格的技术术语。

  在法律制度上,我国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并无“外挂”(计算机和软件领域)的规定,只是几年前几个部委搞了一个有关网络互联网游戏的,提到了“外挂”,但它仅限于互联网游戏,和我们的案件还不完全吻合。

  “外挂”是什么都不清楚,腾讯公司说360公司是外挂,所以按照用户协议停止服务,逻辑上不是很清晰。

  第三,腾讯公司是否能够单方停止服务呢?(360)是否是外挂,或者影响到腾讯公司,构成了违反腾讯公司的情形应该由第三方公司认定,首先是技术认定,其次是法律认定,是否仅仅由腾讯公司自己一家(认定呢)?当然,腾讯公司自己说很痛苦、很艰难的决定,我们可以认为这种做法是在寻求法律救济的同时开展的自立救济,但自立救济的前提是不应该损害广大无辜的第三方合法权益。

  第三方就是广大网民,相关软件用户。

  还有一点就是反垄断的问题,我个人觉得这两家可能都涉及到反垄断的问题,因为我国的《反垄断法》明确提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和限制竞争。而市场支配地位就是说一个经营者的份额超过二分之一,或者两个经营者份额超过三分之二,这两个软件恐怕都达到这种情况了。

  还有一系列的,哪些行为属于滥用支配地位,恐怕都是适用的。而根据我国相关执法机构的规定,我国工商总局应当及时对业主开展反垄断的调查。

  本网:刚才胡律师讲到,整个事件涉及到了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我们找来几个网友评论较多、大家关心的问题请你帮忙诊断一下。

  很多用户提到,作为一个用户,我应该是有选择权的,可以选择用谁或不用谁,现在你让我二选一,没得选,只能被迫性地停掉一个,“选择权”是否是一项基本权利,能够从法律上保障网民?

  胡钢:选择权是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里明确规定的消费者所享有的法定权利,从法理上来说,选择权的蕴含是什么呢?用户选择应该是在自由的、无任何压力的情况下作出的完全(依照)内心真实意思的表示由此开始的行动,而这个选择应该是多项的,不是唯一的、非此即彼的选择,而现在我们看到用户受到了强大的压力,从高度企业责任感的角度和商业伦理的角度来说,某些公司的做法从这点上恐怕是没有充分尊重消费者有关选择权方面的权益。

  蒋涛:我觉得还是很难界定,苹果停掉Flash其实是同样的道理,用户是否有看Flash的权利,这个不好说,你要用我的产品就要遵守我定下的规则,你愿意用就用,不愿意用就不用,我觉得腾讯给了你选择权,只是你不能放弃QQ,这是另外一个话题,还是用户的选择。

  现在反过来想,腾讯之所以作出这样的反击,也就是因为这个东西是无法界定的,360是不是外挂?他说是外挂,360说不是,这个事情一打半年,腾讯可能要损失几十亿,市值往下掉,谁来弥补这些损失?我有很多种方法来应对这个事情,A、B、C、D、E,现在选择了E,都是有利有弊的,也有风险,我觉得它的选择是可以理解的。

  至于是否明确界定,我觉得选择权真的很难说,我送你一把刀,你可以把他刺死,我没有让你刺死,但这个刀只能刺死他。比如这是一颗导弹,导弹只能打到他们家,但你说,我没责任,导弹是他发的。而且它打不到别人,只能打某一个特定的地方。

  胡钢:枪瞄准好了,用户只能扣动扳机。

  蒋涛:对,我觉得很难界定,最后还是一个经济上的判断,你影响到了我的收入,如果不影响我的收入,可能大家还要考虑我的商誉等其它的,现在是收入要马上锐减,如果用户继续蔓延下去的话那怎么办?

  本网:蒋老师从公司利益层面做了解释,很多东西很难界定。但刚才我们讲的问题是从4亿网民的普通选择权角度来说。

  蒋涛:他给你一个选择,你可以不用QQ啊,没有强制你用。

  本网:我们作为对互联网产业比较懂的人,大家都知道,很多时候QQ是离不开的,所以所谓的选择权实际是没有选择。

  蒋涛:还是不能这么说,你可以放弃的,就像苹果,你喜欢Flash那你就不买苹果,可以买Windows,是一样的,这就是它厉害的地方,也是腾讯被大家所垢病的地方,前段时间出的那个《狗日的腾讯》,360的挑战,我不知道它从战略上是怎么考虑的,选择这样一个时机,他们也说有预案,我觉得这对两家公司来说都是伤害,现在大家肯定会骂腾讯,实际上已经骂成一片了;360也不会好到哪儿去。

  反过来说,我倒觉得对业界也许是好事,这个事情只不过是影响面更大,是一个核武器,但之前的导弹对射等有很多小动作,这是360干的事儿,你用别的浏览器,就会弹出一个“你是不是真的要用?这是一个很危险的浏览器。”这个提示是否合法?

  胡钢:至少是误导。

  蒋涛:它做很多小动作,当然不是360一家,腾讯也在做,其它公司也在做,只不过都在下面,影响面更小,所以我觉得这对行业反而是好事。引起了全国很大比例上的重视,甚至是政府层面的,所以这对业界是好事,对两家公司都是有伤害的,对网民也会有伤害。

  胡钢:4亿网民是最大的受害者。我非常同意蒋老师的一点是,腾讯所谓停止运行安装有360软件的QQ,这本身是自立救济,完全没错,但前提是不应该影响广大的、无辜的、第三方的权益,这是一个基本层面。

  腾讯无论如何都是中国最大的互联网公司之一……

  本网:就是中国最大的互联网公司,世界第三。

(责任编辑:羽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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