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获悉,银监会办公厅上月向全国银监系统、银行系统、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下发了《关于提示房地产企业规避调控政策有关风险的通知》。《通知》列出了4种房地产企业规避监管的表现形式,并针对这些手段提出了监管要求。
《通知》认为:“一些房地产企业采取各种形式规避监管、套取银行贷款,影响了房地产调控政策执行效果。”《通知》还列出了目前房地产开发商惯用的4个“花招”(见新闻附件)。针对开发商的这些手段,《通知》提出的监管要求包括:“不对囤地、捂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新增贷款”、“对78家不以房地产为核心主业的中央企业,对非在建工程为抵押贷款的一切项目不受理授信申请”等。
业内专家指出,一直以来开发贷的调控略显稳健,而开发贷的风险一直居高不下。华夏幸福创投公司董事研发总监付立春表示,《通知》的出台是规范房地产信贷市场,降低相关信贷操作风险,制约房企的潜在投机冲动。对金融安全、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都是有好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