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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控房价也不要放任租价

2010-07-01 09:05来源:新华每日电讯字号:小

  合肥二手房售转租,求租旺季租金普涨10%;太原房租飙涨令租客吃不消;桂林离校高潮掀起暑期租房热;上海租房价格普遍上涨10%,部分毕业生成租房奴……当楼市进入相持阶段,房价似乎只是象征性地降价,更多的高端房源价格依旧坚挺的时候,房租却迎来了一轮实质性的上涨。

  身边的几对刚刚结婚的80后小夫妻,原本也有购房的打算,但一是房价确实太高,二是对国家调控政策有所期待,于是他们将刚性的购房需求暂时搁置,变买房为租房。然而多处楼盘价格下调、各地楼市呈现零成交的新闻常见,真正打折降价的房源却很罕见,倒是房东要求加租金的电话不期而至。

  根据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在4月至5月,根据全市抽取的800户城镇居民家庭进行的住房需求及满意情况调查显示,认为房价高和偏高的占受访者的98.1%。可见,楼市调控重拳之下,高企的房价依旧让人难以承受。

  所以,对于刚刚毕业的大学生,工作几年仍只有几万元存款的城市夹心层来说,租房是他们漂在北京的唯一选择。显然,租金的不断上涨会对他们的生活质量产生直接影响。

  上个月,一对重庆的80后夫妻因为和房东签下了10年租房协议,受到舆论关注。其实,对于没有足够的经济实力购房的人来说,能有一套可以长期居住的房子,不必担心四处搬家的折腾,就是安居乐业的前提。而眼下残酷的现实却是,一方面租金高涨,拥有几套房产的房东随意加价、任意毁约的现象时有发生,一方面地方政府的公租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跟不上需求。

  今年以来,各地纷纷加大公租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力度,但建设毕竟需要周期,远水解不了近渴,眼下更为紧迫的是,如何规范租房市场,遏制住房租飞涨的势头,让民众租得起房,有房可住。

  德国有60%的居民选择租房居住,他们是如何建立起一套完整的保障承租人利益的体系,值得我们借鉴:一般情况下,房东在出租后3年内不得将租金涨幅超过20%。房屋租金变动的最重要基础是由市或乡镇制定并获得房客和房东(或房东的利益代表人)一致认可的“租金列表”,其依据是通过抽样调查或联邦统计局计算出的德国家庭生活费用指数。

  租不起房的问题,比买不起房更为迫切,也更应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关注,在高房价没有得到实质性撼动之前,请先别让房租涨得过快。 (来源:刘晶瑶)

(责任编辑:羽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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