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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申报专利资助的主体资格范围将扩展

2010-06-30 18:52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字号:小

全国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京召开全国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工作会议,对2010年度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来自财政部等10余个国家部委以及各省知识产权局代表100余人参加会议。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相关负责人总结了2009年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工作开展情况。2009年全国共受理申报项目2110件,金额8900余万元;2009年全国共资助国际专利合作条约(PCT)专利申请1146项,发放资助资金5285万元。

  2010年度申报资助的受理时间为2010年7月1日至8月1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直接受理中央单位的申报;省级知识产权部门受理辖区内地方单位的申报。2009年度已经申报资助的专利项目,还可以就最近一年新产生的专利申请费用在2010年度再次申报资助。

  按照部署,2010年度申报资助的主体资格范围将有显著扩展。为有利于国内中小企业申报资助,考虑到目前国内很多中小企业存在以法定代表人的个人名义申请专利的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在2010年度资助政策中,专利申请人是自然人的专利项目,如果该自然人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可用该企业的名义申报专项资金资助。

  目前,中央财政资助政策的导向性和推动性作用已经初步显现。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发布的数据,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2009年全球PCT申请量出现30年来的首次下滑,降幅为4.5%。但我国2009年的PCT申请量却逆势而上,增幅达到29.7%,以全年7946件的申请数量成为全球PCT申请第五大来源国。

  据悉,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要求,为支持国内申请人积极向国外申请专利,保护自主创新成果,中央财政设立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为此,2009年8月28日,财政部特制定了《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初5月底,财政部与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了《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的通知》。为落实有关文件精神,本次会议还对2010年度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进行了总体动员和集中培训。

(责任编辑:羽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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