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人领袖,做人模范者,重在以一抵十,以十抵百,以百抵千,以千抵万。“领”者“袖”者,携衣之要诀。群众纷纭,需要“人上人”充当领袖,以齐一众心,以最少投入力量(成本),达到最大目标产出(效益),所以企业经营、政府管理、社会活动、宗教传道都重视领袖风格(Leadership Pattern□的选择。领袖者对部属(即“人下人”)要身教、要言教;要授业、要传道、要解惑;要领导、要指挥、要沟通、要激励、要侠义、要关切。
领袖作风是管理者用来达成企业“目标”的一个“手段”而已,企业“目标”是顾客满意及合理利润,其风格之选择,以能达成目标为最高使命,不可以手段为目标,不可颠倒本末,在教育上,不可为学术而学术,而应为“济世”而学术;在政治上,不可为民主而民主,而为“效果而民主”。此效果是风调雨顺,国泰民安,经济精神生活繁荣。所谓领袖风格之选择,应因主管的性格能力,因部属的性格能力,因产品行业特性差异,因工作目标的明确与否,因相处远近的不同,因时间古今的不一,而异其趣,即所谓“因时”、“因地”、“因人”、“因事”、“因物”的五因。
领袖风格可统括分为五类,第一类为“自私独载”,用心亦自私。第二类为“贤明独裁”式(Paternalistic Leadership□,虽决策独裁,但用心贤明慈祥。第三类为“咨询参与”式(Consultative Participation Leadership□,虽允许部下参加讨论意见,但决策自己做自己负责。第四类为“民主参与”式(Democratic Participation Leadership□,允许部下参加讨论意见,并由部下多数投票决定决策。第五类为“自由放任”式(Leisure-Faire Leadersip□,上级充分放任下属自行其是,不加事前限制。这五类领袖风格,在21世纪的竞争环境里,各有其适用场合,略加评估如下:
第一类“自私独载”式风格已经过时久矣,绝对不可再采行。
第二类“贤明独裁”式风格,家族企业第一代领导者,在创业时代,百废待兴,必须统一事权方可采行。
第三类“咨询参与”式风格,几乎所有企业应该采行,所有行政机关、法人机关也可以采行。主管行事,虽是咨询部下意见,但最后决定的成败,仍由主管负责,不可推诿塞责。
第四类“民主参与”式风格,民主参与之管理,以参议者投票多寡定决策,责任在团体,不在个人。所以企业经营团队,必须讲求严谨纪律,不可采取多数决之民主参与式,除非已经实施严谨的“目标管理”及“责任中心”制度。
第五类“自由放任”式风格,企业内部管理,虽有严明的目标管理制度及责任中心制度,但也不可当作放任式看待。因它是先“为”(即目标责任的制订),其次才不为(即授权留责),最后才能得到“无为而治”(达成目标而不劳累最高主管)。而非单纯的“无为而治”。
新时代领导者的风格,应选“贤明独裁”式、“咨询参与”式或“民主参与”式,不可选“自私独裁”及“自由放任”式作风,否则长远之下,将自食恶果。一般世人常把“民主”或“放任自由”的决策作风,当作政治“目的”来追求,在教育知识及经济建设水平尚未成熟时,就过度要求“自由”“民主”决策做法,把“手段”当“目标”来追求,结果造成秩序混乱及成果不佳现象,得不偿失。明智的企业领导应遵行“目标管理”原则,当“目标挂帅”时,“手段让步”,不应以“手段”来害“目标”,以免本末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