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经济示范区”见于马英九第二任就职演讲中,2012年5月20日,马在那次演讲中说,台湾要从五个支柱全面提升竞争力,让台湾在接下来四年脱胎换骨、迈向幸福;其中,强化经济成长动能是提升台湾竞争力的第一大支柱,而经济动能的核心,在于经济环境自由化。其实,在马竞选第二任期间,他提出的台湾“黄金十年”规划,即把建立自由经济示范区作为重大经济建设方案,他当选后立马把该方案交由“经建会”主导推动。不过,这一重大经济建设方案却始终在讨论阶段,规划内容多次调整,出台时间数度延后。2012年有 “尹启铭版本”,2013年则有“管中闵版本”,示范区如何“自由”,可谓各说各话。
2012年,时任“经建会主委”尹启铭推出的方案,规划要把自由经济示范区建成亚太产业创新整合中心、新世代国际物流中心、国际人才培训中心、亚洲重症与观光医疗中心、农产品加值运销中心等五大中心。试验地规划在高雄。2013年2月18日,刚接任“经建会主委”的管中闵称此前规划太庞杂,将对前任方案进行大幅调整:五大中心砍掉国际人才培训中心,合并新世代国际物流中心、农产品加值运销中心。至于试验地,管中闵希望台湾北、中、南各一,台湾北部结合台北港与桃园航空城,台湾中部为台中港,台湾南部以高雄港与南星计划结合,且“每个地方的特性不完全一样”。
对于示范区重点产业,管中闵强调不排除制造业,但最重要的是以高端服务业为主,突出“服务业试验区”概念,示范区以扩大与升级现有自由贸易港区作为基础。
中国社会科学院台湾研究所王建民研究员指出,自由经济示范区规划方案不断修改与变更,新方案能否得到“行政院”认可,仍存在变数,显示出台湾当局的经济政策规划不严谨,显示出台湾经济改革与创新之难。示范区如何实现“自由经济”?尹启铭的思路是,区内人流、金流、物流要高度便捷,各类生产要素自由化后结合台湾产业、人文、地理优势,推动台湾成为亚太自由经贸中心。
自由经济示范区的本质在于“境内关外”,以特别优惠的用地、用工、用钱(融资)、税收政策,以及便利的人力、货物、资金流动,来吸引台资回流和外资入驻。用地方面,台当局为吸引台商回流,推出了“006688”优惠政策,即台商回来设厂租地第一、二年0租金,第三、四年交租金的六成,第五、六年交租金的八成,示范区还要在这用地优惠基础上,再延长优惠时间或者加大优惠幅度。
用工方面,台当局严格限定企业使用外劳,每家企业使用外劳必须参照使用本地劳工的数量,这一比例最高不得超过40%,就是说每使用10个本地劳工,不得超过4个外地劳工。将来在示范区内,使用外劳比例也必将更加放宽。再如税收,台经济部门曾研拟示范区内企业所得税“五免两减半”,即前五年免税,后两年减半征收,可是遭到了台“劳委会”及“财政部”的反对。一些企业表示,“五免两减半”操作复杂,不如单一税制来得可行。目前岛内企业所得税为17%,已是相当优惠,如果放在自由经济示范区,则需更加优惠,才有助于打造示范区的群聚效应。同时,区内企业进出口还需免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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