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银行“全额罚息”的做法引发争议,业内专家认为,各家银行对信用卡罚息偏重,全额罚息的规定不合理,信用卡滞纳金大大超过本金。针对消费者的质疑,有银行业人士表示,全额罚息符合国际惯例,也符合银监会规定。
全额罚息,违反了公平原则。对于持卡人透支,银行可以督促持卡人按时足额还款,对于没按时还的,该罚多少是多少,这没多少怨言,而不是对已经还了的,也还进行全额罚息,造成收取的滞纳金远远超过了本金的情况,难免带上“趁火打劫”的味道。
全额罚息,让信用卡透支者过分承担责任,属于霸王条款。各大银行关于“全额罚息”规定五花八门,没有统一规定,但总体上都是罚息重,持卡人在与银行签订合同时,全额罚息已经是附加在合同里面的,客户不能与银行讨价还价,毫无公平地位可言,要么接受,要么不接受。明显是用户无法自行选择的 “霸王条款”。
全额罚息,在国际上也得不到支持。一些银行搬出“国际惯例”、“银监会”来做“挡箭牌”堵百姓之口,这完全是愚弄百姓的行为。的确,我国的银行信用卡全额罚息制度是欧美国家的“舶来品”,但是,我们在引进这一制度的同时,没有将国外征信制度一并引入,国内信用体系主要由银行和客户来支撑,信用基础薄弱,单纯依靠高额罚金约束客户的办法并不科学。所以,当一个所谓的国际惯例被强行植入尚未建立完善征信体系的社会之时,这本身就是不公平和不科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