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专利的保护,新疆专利保护条例颁布实施8年来将首次进行修订。修订草案规定,鼓励对少数民族传统技术工艺进行创新,形成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
为了促进专利创造与运用,调动各类创新主体发明创造的积极性,修订草案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专利工作专项资金,用于专利资助和奖励、专利项目实施转化、开展专利预警应急与维权援助、专利人才培养等。为促进专利实施,推动专利技术向现实生产力转化,规定了有利于专利运用的优惠政策;还规定了对技术进步产生重大作用、取得显著效益的专利技术发明人或设计人,可作为特殊人才破格申报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据悉,新疆专利保护条例自2004年9月颁布实施以来,对新疆专利工作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同时新疆专利促进与保护工作还存在很多问题需要解决,如专利意识不强、专利投入不足、发明创造的激励机制尚未形成、需与上位法衔接等,条例修订十分必要。
针对目前新疆专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现实需要,修订草案就专利创造、专利运用、专利保护、专利管理、法律责任等作出了规定。马庆云说,原条例仅限于保护和管理,修订草案则重视了专利促进和专利保护两方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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