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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服务业发展暂行办法出台

2012-07-10 14:51来源:聊城晚报字号:小

  只有拥有自己的现代服务业,发展中国家才能真正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和经济效益提升;应当重“质”而不是“量”,重长远而不是短期,首先要培育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综合基础,包括人才、市场、机制、需求。

  为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聊城市财政局研究制定《聊城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2012年市级财政设立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3000万元。

  《办法》明确,市发改委(市服务业办)、市财政局根据年度服务业工作重点,联合印发年度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提出年度的支持重点。

  《办法》规定,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遵循突出重点、效益优先、科学评审、择优扶持、公平公正、促进发展的安排使用原则,规范操作,专款专用。通过补助、贴息或奖励的方式,重点扶持对地方财政贡献大的生产性服务业、现代服务业和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家政服务业等。围绕文化旅游及休闲度假、商贸流通及现代物流两大基地建设,壮大新兴服务业,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开拓服务业发展新领域。同时,落实促进服务业发展政策,培育服务业发展载体,优先扶持市级服务业重点项目,对已设立县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的县(市、区)给予优先扶持。

(责任编辑:孙铭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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