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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服务业工作制度的实施意见出台

2012-06-19 10:14来源:中国经济导报网 字号:小

  “十一五”以来,山东省服务业快速发展,占GDP的比重逐年上升,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日益增强,内部结构不断改善,综合效益显着提高,投资力度不断加大,发展后劲趋于增强。

  山东省发展改革委服务业办公室协调处资料显示,自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以来,按照试点工作的部署要求,山东在推进试点的体制机制上进行积极探索和实践,建立和完善了包括对口联系、政策扶持、工作交流、信息调研、管理考核等一系列工作体系,为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建立对口联系工作机制。根据各试点区域的改革任务,按照“发挥对口联系单位优势与试点区域需要相结合”的原则,制定了《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对口联系工作制度的实施意见》,确定了12个省直部门,与济南、青岛2个国家试点城市和11个省级试点区域建立对口联系制度,每个省直部门联系一个试点区域,形成相对固定的长效工作机制。通过对口联系和工作帮扶,协调解决试点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着力实现试点区域服务业发展思路进一步创新,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

  完善政策扶持机制。资金扶持方面,每年将从省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中安排部分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补助资金,用于支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重点扶持改革试点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专项工作推进、考核评估等工作;项目建设方面,进一步加大试点区域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的扶持力度,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试点区域上报一个项目不占各市指标,并在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安排扶持资金;产业发展方面,在鼓励和支持试点区域积极探索突破制约服务业发展的体制机制瓶颈的同时,将在市场准入、融资管理、税费政策、土地使用、人才培养等方面对试点区域给予更大支持,并积极争取国家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向试点区域倾斜。

  建立试点工作交流机制。为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将每年召开一次试点工作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试点区域工作交流会,并吸收各试点单位参与全省的服务业重要会议和重点工作研究等,方便试点单位及时了解和掌握全省服务业发展有关情况。今年4月份在泰安召开的全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回顾交流总结了全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下步工作任务,并对11个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域进行授牌,并编发了《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简报》,刊发试点区域工作的新进展、新举措、工作经验、工作思路等相关信息,供各试点区域交流和参考。

  建立试点管理考核机制。对试点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年度进行考核,中期开展评估,试点结束进行总结验收,考核、评估和验收结果报省政府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对考核优秀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将给予警告甚至取消其试点资格。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试点区域服务业统计监测体系、统计调查方法和指标体系,确保试点工作得到真实体现。

  完善试点调研工作机制。加强对改革试点重点领域和关键问题的调查研究,专门就服务业用水、用电、用气价格以及政策落实问题对相关行业进行专题调研督导,研究推进措施,力争服务业综合改革在具体领域取得重要突破。今年3月份,山东省政府将“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研究”列入省级专项调研课题,成立了由省发改委、商务厅、地税局等部门组成的调研组,重点加强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的探索与研究,目前调研实施方案已完成,并赴江苏、浙江、福建、武汉等地和山东部分试点区域开展考察调研活动,学习总结各地区改革试点的先进经验,研究推进改革试点的相关措施。

(责任编辑:孙铭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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