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证券印花税项目或将取消
近日,印花税的改革已经进入相关的调研范围,或许在不久的将来除证券交易印花税以外其他的印花税项目或将取消,并与其他相关税费进行合并形成综合的产权转让、合同交易征收费用。
通过调查显示,有关的专家建议将印花税税目由原来的13个减少到4个,包括合同性质的凭证和单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以及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四类,同时税率也按上述4个税目设置。
据了解,目前印花税的征管文件《印花税暂行条例》在1988年出台,距今已有二十余年。《条例》规定各类购销借款等其他合同或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等,实行从价计税和从量计税。
同时《条例》中的许多内容需要更新,比如目前具有合同性质的未列举凭证不断出现,如供应商承诺书、保密协议、日常清洁绿化服务合同、质量认证服务合同、翻译服务合同、出版合同、人寿保险合同及各种具有合同性质的单据均没有纳入征税范围。此外,还存在税率档次过多、征管操作复杂等问题。
为适应形势的变化,让除证券交易印花税以外其他印花税税目,与产权转让、合同交易等相关的费用进行合并改革,形成综合征收费用,这是符合社会的发展和进步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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