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发改委获悉,今年以来,珙县加快编制发展规划,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落实省“20条”、市“50条”服务业扶持政策等,着力推进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并取得明显成效。最新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珙县服务业实现增加值120余亿元,同比增长7.2%;截至4月底,项目完成投资亿余元。
为进一步优化珙县服务业的发展环境,引导和促进服务业健康发展,近日,珙县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计划到2015年,确保服务业增加值达到23.3亿元,年均增长10%以上,实现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8%。
在保障措施方面,从2012年起,县财政将每年安排100万元作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服务业发展。同时,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对加快服务业发展所明确的有关放宽市场准入、税收优惠、价费政策,加强用地、投融资支持,千方百计加快对服务业发展的引导和扶持,促进珙县服务业健康、快捷、可持续发展。
据了解,该实施意见着眼于提高珙县县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围绕建设“经济强县、现代新城、幸福珙县”的奋斗目标,通过优先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大力发展民生性服务业,积极发展新兴服务业,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达到把珙县建成集设备制造、物流配送、农业生态示范、农产品深加工、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旅游娱乐、金融保险、交通运输、信息中介、科技咨询等为一体的综合性服务业强县。
相关资讯 [ 关键词: 服务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