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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下达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2012-06-07 10:35来源:鞍山日报 字号:小

  根据省政府工作部署,为研究探索加快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省服务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成效,近日,省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发改委)研究出台了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对口联系工作制度,确定了12个省直部门与2个国家级、12个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域建立对口联系工作制度,其中省商务厅对口联系鞍山市。

  昨日上午,鞍山市召开培育限额以上(除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以上)服务业企业工作会议。副市长秦国夫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本市服务业委员会和市统计局分别就具体工作做了简要安排。秦国夫要求,各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培育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意识;重点突出,全力做好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的清查工作;完善法人名录库;做好重点企业的清查、培育和联网直报工作;做好依法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质量。

  按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期限为五年的规定,对口联系工作自今年6月30日前启动到2016年底结束。期间,将按照“发挥对口联系单位优势与试点区域需要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对口联系和工作帮扶,着力实现试点区域服务业发展思路进一步创新,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

(责任编辑:孙铭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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