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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申报服务业引导资金

2012-05-28 14:20来源:城市晚报字号:小

  长春市抓紧落实保增长政策措施。加快金融政策创新,强化重点项目与金融机构对接,完善政府投融资平台管理运行,加强对企业发展、项目建设的金融支持。从长春市发改委获悉,2012年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补助)重点投向服务平台。包括信息服务、科技服务、现代物流等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服务平台,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配套生产性服务中心,农业生产服务平台,生产力促进中心及社会公共服务平台,还有新型服务业态。

  究竟什么样的企业和项目才有资格申报引导资金呢?发改委表示,首先,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是长春市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其次,符合产业发展政策,单位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辐射、带动和示范作用。另外,申报项目要按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规划、用地、环评等手续,具备开工条件。如未开工,必须保证投资计划下达后能立即组织实施,按期开工。还有,项目有关资金已基本筹措到位;最后,申报引导资金项目(补助)投资额应在1000万元以上。

  长春市要加大政府服务发展、服务企业力度,在前一阶段集中走访了解企业困难需求基础上,抓紧制定相关政策措施,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通过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更好地促进经济稳定持续增长。

(责任编辑:孙铭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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