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是社会法治进步的重要标志,近日,唐山市唐山师范学院法律救助中心暨唐山市法律援助中心驻唐山师范学院工作站揭牌成立,标志着唐山市首家由高等学校建立的专业法律援助组织成立。
据了解,唐山师范学院法律救助中心系唐山师范学院发起设立,唐山市消费者协会、唐山市法律援助中心等参与共建的民间法律援助组织。唐山师范学院法律救助中心依据《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在唐山市司法局的指导与监督下,以“扶危济困、伸张正义”为宗旨,依托唐山师范学院法学专业师生及志愿于法律援助事业的专兼职律师,依法为社会贫弱人群无偿提供法律咨询、法律代书、诉讼或仲裁代理、申诉控告等法律服务。
根据要求,申请法律救助的事项有:1、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请求赔偿的;2、请求工伤赔偿,给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3、请求侵权赔偿的;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5、其它符合《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及宗旨的事项。
同时还为法律援助提出了相应的条件:要求申请人月收入不足1200元或家庭月收入不足20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农村五保待遇;全部或大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有关机关或社会团体、共建单位推荐。通过与高校合作,专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相关资讯 [ 关键词: 法律援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