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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技术服务业工作通知》于近日下发

2012-05-22 15:26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字号:小

  改进服务业统计和核算方法。坚持以周期性经济普查为基础,整体设计周期性经济普查中服务业普查制度与常规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坚持以部门资料和行政记录为主体,常规服务业统计数据的采集,应优先利用部门统计数据和行政记录,加大行政记录在服务业统计中的应用范围。

  高技术服务业是现代服务业和高技术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增长点,是提高服务业比重和水平的重要抓手,是科技与经济有机融合的桥梁和纽带。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举措,对于扩大内需、吸纳就业,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明确要求,要大力发展研发服务、信息服务、创业服务、技术交易、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化等高技术服务业。我国“十二五”规划《纲要》也对高技术服务业做出了明确部署。按照国务院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积极推动高技术服务业发展。一是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开展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制定软件产业扶持政策等措施,加大对高技术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扶持力度。二是为推进高技术服务业试点工作,印发《关于做好当前高技术服务业工作的通知》,在北京、上海等14个省市先行开展高技术服务业发展试点工作,努力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培育发展新兴业态,不断增强产业创新和集聚发展能力。三是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务求通过加强统筹协调,推动体制机制创新,营造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国务院办公厅已于2011年底颁布实施了《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58号)。

  《指导意见》立足于整合和利用好现有支持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和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紧密结合相关领域正在推进的体制机制创新,最大限度地整合现有资源,形成合力,促进发展。《指导意见》明确了我国高技术服务业发展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服务业发展改革的总体要求,重点发展高技术延伸服务和相关科技支撑服务,加强政府引导,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培育市场需求,拓展服务领域,不断提升高技术服务业的比重和水平,推动高技术服务业做强做大”,坚持“分类指导、市场驱动、创新发展、开放合作”16字发展原则。“分类指导”就是要按公共服务和市场化服务,有针对性地采取推动相关事业单位改革试点、打破市场垄断等措施,着力培育服务企业,实现高技术服务业市场化发展。“市场驱动”就是要不断优化发展环境,培育新兴业态,有效满足市场需求,发展各类市场化运作的服务企业,促进高技术服务业规模化发展。“创新发展”就是要着力加强技术创新、服务模式创新和管理创新,引导高技术服务业专业化发展。“

  高技术服务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内容和高端环节,具有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高、创新性强、发展潜力大、辐射带动作用突出等特点。

(责任编辑:孙铭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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