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株洲市两家湖南国联捷物流有限公司和株洲金马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成功通过国家发改委及国家税务总局审核,成为成为新一批物流业税收试点企业。
去年11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减轻物流企业经营负担,优化物流企业经营环境,进一步扩大物流企业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范围,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税务总局开展了第八批税收试点物流企业推荐申报工作,并降低进入门槛——物流企业年缴纳营业税及附加从100万降低到50万。为抓住这一难得的机遇,为我市物流企业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市发改委根据国家和省发改委相关文件精神,择优选取湖南国联捷物流有限公司、株洲金马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等符合条件的企业向上申报。
据悉,在此之前,我市还有湖南电力物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湖南长株潭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分别进入第四批、第七批物流税收试点的企业。纳入国家物流税收试点的企业,可享受营业税差额纳税政策,企业可将承揽的运输业务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其营业税计征额可以扣除支付给转包单位或个人的运输费用。同时试点企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的货物运输业发票准予抵扣进项税额。试点减轻了企业税负,对促进我市物流业发展将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