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日前制定了《“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乡镇商贸中心建设规范》,要求各地根据本地区“十二五”“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总体规划,制订农村物流配送体系项目建设规划,确保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商贸中心合理布局,提高商品配送率,逐步形成多层次的农村物流配送体系。
一、科学制订项目建设规划。要根据本地区“十二五”“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总体规划,制订农村物流配送体系项目建设规划,确保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商贸中心合理布局,提高商品配送率,逐步形成多层次的农村物流配送体系。要严格按照规划组织实施,未纳入规划的项目一律不得验收。
二、统一项目建设标准。严格按照规范的要求开展项目建设和验收,不得擅自降低建设标准。鼓励各地制定推荐性的设计标准,进一步推进项目外部形象和内部功能的统一。切实加强商品配送率检查,重点对乡镇商贸中心辐射范围的农家店进行检查。
三、规范项目资金管理。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明确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目录,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专项审计报告,作为项目验收和政策扶持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项目进度督导。要建立项目建设月报制度,加强督促与指导,确保项目按期竣工。
商务部要求,严格按照规范的要求开展项目建设和验收,不得擅自降低建设标准。鼓励各地制定推荐性的设计标准,进一步推进项目外部形象和内部功能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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