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是一项扶助贫弱、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社会公益事业,也是我国实践依法治国方略,为了更好的促进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司法部颁布了《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
据介绍,这一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受理案件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公示办公地址、通讯方式等信息,在接待场所和司法行政政府网站上公示法律援助条件、程序、申请材料目录和申请示范文本等。
同时,关于案件的审查中,法律援助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属于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可以适当延长审查期限。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通过全面的规定,让法律援助工作较为顺利的展开。据悉,这一规定将于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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