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光标
创新是一个企业不断发展的动力,更是民族进步和国家强盛的重要保证。近日,陈光标指出,知识产权的保护对一个企业的创新尤为重要,我国要加强对创新型企业进行知识产权保护。
如果没有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不能有效保护发明创造的积极性,我们的经济转型、产业升级只会是一句空话。在我国2005年提出创新型企业建设时,情况非常不乐观:有99%的企业从未申请过专利;大中型企业的研发投入只占销售收入的0.7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只有0.56%,大大低于发达国家5%的平均水平;在大中型企业中,3/4的企业没有研发机构,2/3的企业没有技术研发活动,60%以上的企业没有自主品牌。
由于缺乏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一些企业觉得花大量资金搞技术创新,好不容易出一个成果,很快就被别人山寨了,因此谁花钱搞科技创新谁吃亏,还不如搞仿造和山寨。山寨的出现就是对知识产权保护不利的表现。
陈光标呼吁,当前形势下政府应该对科技创新给予资金支持,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指导和服务水平,加强创新型企业知识产权维权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培训。
因为只有拥有知识产权,才能在国际竞争中拥有核心竞争力;这是中国企业成长为世界一流企业的需要,只有拥有知识产业的企业,才能成为世界一流企业;这也是在国际贸易中争取主动权的需要,因为只有拥有了自己的知识产权,才不会在国际贸易战中,被技术壁垒拦在界外。
企业自身要不断的转变观念,保证企业的创新发展;同时政府要支持创新型企业专利申请与实施转化、加强创新型企业知识产权维权保护、加强创新型企业知识产权宣传培训等等,推动企业的创新发展和知识产权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