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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发放的安家费和餐费不征个税

2012-04-12 13:49来源:中国证券网字号:小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巡视员卢云在线回答了网友各种疑问,明确指出单位发的一次性安家费、误餐费免征个税。

  今天上午,国家,就目前的税收政策与网友进行了在线交流。卢云在接受网友在线提问时透露,职工按合理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不征税。此外,卢云还对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问题回答了网友的提问。

  卢云表示,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之“七”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暂免征收纳个人所得税。你单位向引进的研究生发放一次性安家费,如符合上述规定,可以免纳个人所得税;如不符合上述规定或以“安家费”名义向员工发放收入,应作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由发放单位负责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对于网友提出的单位每月发放给职工的误餐补助是否并入工资薪金计征个人所得税?卢云表示,根据相关的规定,对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合理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不征税。

(责任编辑:王学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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