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媒体报道称,“百度”的商标被夜来香公司抢注为避孕用具商品的商标。为了维护自己的和法权益,“百度”集团状告商标评审委员会要求撤销。
百度是我国知名的中文搜索引擎,如果从互联网上查询想了解的问题,很多人会建议你“百度”一下。而夜来香公司将“百度”注册为其他商品上,百度公司认为夜来香的公司注册百度商标,行为实质是恶意傍名牌、搭便车;侵犯了自己的驰名商标。
深圳市夜来香保健品公司(简称夜来香保健)于2005年4月13号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注册“百度”商标,2008年2月14号被核准注册。
夜来香公司强调,“百度”二字并非原告所独创,“百度”二字源于宋朝词人辛弃疾的《青玉案》词句“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而商评委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在争议商标注册申请日,也就是2005年之前,原告的“百度”商标已达到驰名的程度。
百度公司称,第三人的行为同时也可以证明,对原告所在的互联网行业是熟知的,同时原告“百度”商标并非是中文中的固有词汇,作为商标其具有较强的显著性,第三人注册与原告相同的“百度”商标,不可能属于巧合,明显属于不正当抢注行为。使用争议商标足以对原告“百度”驰名商标造成淡化和贬损。
最终,法院审理后认为,百度公司从2000年使用百度商标开始,经过大量广告宣传,实际上已经成为中国境内相关公众广为知晓的驰名商标。夜来香公司的抢注行为会损害原告百度驰名商标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形象,进而损害原告的合法利益。法院最后判决,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败诉,撤销深圳夜来香保健品公司注册的“百度”争议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