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通辽市商务局了解到,近日自治区印发《关于同意申报通辽保税物流中心的批复》,原则同意通辽市申报建设通辽保税物流中心。
《批复》要求,要将保税物流中心用地及时纳入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充分考虑保税物流中心用地需求,合理确定用地规模,优化选址方案,科学高效用地;要将保税物流中心纳入正在修编的通辽市城市总体规划,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保税物流中心总体规划,按程序报批;要统筹考虑土地、水等公共资源,注重环境保护;具体项目要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通辽市政府于2011年11月向自治区政府上报《关于设立通辽保税物流中心的请示》。经积极协调自治区相关厅局论证同意,通辽市成为蒙东地区首个获得自治区政府批复同意申报建设保税物流中心的盟市。按有关规定,备齐可研报告、用地规划设计等相关文件后向直属满洲里海关申报,由国家海关总署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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