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消息称,自2012年2月起,福建中天成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联络站确立实施法律援助案件研讨制度,要求每个法律援助案件必须实施研讨制度。
具体要求是:由法律援助案件具体经办人员负责在案件程序进展之前召集个案研讨会议,研讨会议参加人员由律所专门研究小组配合,形成研讨会议记录;法律援助案件具体经办人员对研讨会议记录加以总结,形成代理或辩护观点,研讨会议记录必须归档附卷。
目前,福建中天成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联络站已在经办的法律援助案件中开始落实法律援助案件研讨制度并积极发掘优秀典型案例,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质量。
实行这种案件研讨制度既有助于保证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确保法律援助案件办案水平的提升;还可以避免法律援助案件因执业年限不同的律师经办而导致办案质量的差异性,力争为当人提供最优秀的法律援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