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业是长春市发展新的增长点,被列为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长春市试点城市,让长春市更具综合实力,更有发展后劲,服务业统计必须走在前面。
从昨日召开的长春市经济工作会议上了解到,长春市设立了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服务业发展中的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和新兴产业。其中在专项补助方面,单个服务业项目最高可获得500万元的补助资金。
同时,长春市还规定,贴息项目的贴息资金根据实际到位银行贷款、规定的利息率、贷款期限和实际支付的利息计算。贴息年限一般不超过2年,年贴息率最高不超过当年国家规定的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对同一项目贷款年贴息额度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
根据《长春市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长春市服务业专项资金由市级财政预算安排,采取银行贷款贴息、股权投资、专项补助等支持方式。补助项目的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10%,单个项目补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不连续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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