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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接受学生实习可以获免税优惠

2012-02-14 15:26来源:中华会计网校字号:小


校办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近日,教育部表示为了鼓励校企等接受学生实习实践,有关部门将给予相关的税收优惠。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对政府举办的职业学校设立的主要为在校学生提供实习场所,由学校出资自办、学校负责经营管理、经营收入归学校所有的企业,对其从事营业税暂行条例“服务业”税目规定的服务项目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这一税收的优惠政策将为校企的发展带来巨大意义。

(责任编辑:王学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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