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要着力推进高端服务业跨越发展,不断扩大总量、提高层次、加快速度,注重符合蓝色、高端、新兴,科学规划空间布局,清晰打造区域特色明显的若干板块,实现高端服务业更好更快发展。
从省地税局获悉,根据现行税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并结合本省实际,出台60项服务业税收优惠政策,涉及文化、物流、地产等多个行业。据悉,这些优惠政策从今年1月起正式实施。
“60条”中明确,从事会展业务的单位所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照扣除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场租费、场地搭建费等相关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征收营业税;企业专门用于会展的房产,缴纳房产税有困难的,经地税部门批准可以减免。
“60条”中称,今年提高小型微型企业营业税起征点。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为月营业额20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营业额500元。
而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型企业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在2014年10月31日前,免征印花税。
安徽省强调要着眼于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长远要求和广大居民的需要,大力发展各项社会事业,确立分别建设百万平方米教育设施、医疗设施、文化设施、民政保障设施的目标,注重多元化建设,提升内涵、拓展外延,体现以人为本,全力打造宜居幸福的现代化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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