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近日,苹果在中国提出了iPad商标权的上诉,以期维护在中国的巨大利益。
苹果与深圳唯冠的iPad商标权争夺由来已久。2011年12月5日,苹果公司诉讼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唯冠)索要iPad内地商标权案有了一审判决结果,深圳市中院一审驳回苹果全部诉讼请求。
实际上,该案件的结果已经成为影响iPad内地命运的首要因素,苹果对此一审结果当然不愿“认命”。苹果对该一审判决不满结果,已经提起上诉,其诉求主要仍是将深圳唯冠持有的iPad内地商标判定为苹果公司所有,并将唯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唯冠电子)追加为被告人。
据悉,苹果此次提出了几点上诉意见,其中包括认为该案应该适用香港特区法律判定;深圳唯冠通过书面授权唯冠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冠国际)在台湾的子公司,即唯冠电子签署商标转让协议,属于隐名代理行为,应该判定深圳唯冠所有的iPad商标已经转让给苹果公司。除此之外,苹果还会将唯冠电子追加为被告人。
从商业角度来看,iPad内地商标的真正价值还是源于苹果公司,iPad在苹果产品结构中的战略地位,将直接影响iPad内地商标的价值。双方都看到了该商标的巨大商业价值,因此,展开了持续的商标争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