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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多传媒:以构建店铺关系网赢利

2012-01-09 11:00来源:21世纪商业评论作者:汪洋字号:小

    客多成立于2007年,是世界领先的C2B电子商务平台运营商,通过软件、互联网、手机网络技术应用,主要解决商业类中小企业的商圈推广需求,帮助商家低成本获得客源、有效提升销售额和商圈影响力。

    团购网难以解决的模式缺陷之一是地理位置的限制:店铺的目标受众80%以上肯定都是生活在周边的消费者,消费者可能受价格吸引从城市的另一头跑过来体验,但肯定难以形成消费习惯。因此,住得太远的顾客对店铺来说没有太大的意义,相对于此,锁定店铺周边的消费者,使之成为回头客,对店铺来说更为现实。

    一般来说,区域里开一定密度的连锁店,除可以在收益上聚沙成塔之外,在营销上的作用也不可小觑。问题是,绝大多数店铺的经营采取的都是单店形式,很难“锁住”住在附近的消费者,就算很多连锁经营的店铺,店铺本身也并不少,但是,消费者在A分店消费时,往往就不能去B分店消费。个体无法产生社会权力是社会学家眼里的一个普遍真理,个体必须被组织起来才能有社会权力。同理,单店经营的店铺在营销上也明显处于弱势地位,客多传媒CEO郑志祥认为必须通过某种方式将消费领域的单店在营销上组织起来。而在移动互联技术日益普及的今天,这种组织成为可能。

    基于店铺的这种需求,客多传媒开发出了客多宝软件,将不具同业竞争的店铺在营销上整合起来。具体做法就是在店铺中设置液晶屏作为展示窗口,商盟里店铺的打折等促销信息会在屏幕上滚动显示。在推广的初期,由客多传媒主导,一个店铺目前可以和10多家店铺结盟。当联盟结成后,店铺所要做的就是根据比较“淡”的时段,设计要推出的优惠,然后把广告投放在周边店铺的液晶屏上。例如一名消费者在一家餐馆吃饭时,就可以看到旁边理发店的促销信息。

    当然,对于客多传媒来说,自身也存在一个新客营销问题,就是如何在店铺中推广。客多传媒会在商圈里选出100家店铺,分成10个群,先投入100个液晶屏和3个月的免费课程,让店铺免费体验3个月。郑志祥说:“样板间做好了,就会产生滚雪球一样的效应。”人有从众心理,不想被孤立,就店铺而言也是如此,关系网就如“黑洞”一般,有吸力。在此模式下,店铺发放的优惠券和会员卡多以“数字”呈现,前者是彩信,后者是顾客的手机号码。

    客多传媒收费采取年费为主,小店铺6980元一年,有几个收银台的单店9980元一年;连锁店、总店每年需交纳16800元,每一个分店再加收6980元。此外,商家向会员发送短信、彩信,则需要向客多传媒采购,客多传媒再与移动、联通分成。如果店铺需要客多传媒替它做推广,则需向客多传媒支付交易额10%,这一点类似团购。不过郑志祥认为,不同之处在于,团购不能保护商家的利益,消费者的信息数据也只是积淀在团购网站自身的平台上,而在客多传媒模式下,消费者的信息数据也是属于店铺的。若商家利益受损,模式本身就难以为继。归根结底,客多传媒是在寻求为店铺做更精准、低成本的营销,即B2B2C模式。

    客多宝是一个类似QQ群的软件,最终它是开放的,店铺可以自主增加盟友。他不认为腾讯以后在此类业务上会威胁到客多传媒,在他看来,腾讯的思维定式基于C,而非B。今年客多传媒营收数千万元,明年可能过亿。在郑志祥看来,客多宝作为社交工具,中小店铺高死亡率不会对它构成影响,如QQ群一般,“有人进,有人出”。理想状态是店铺像装电话一样需要客多宝,客多传媒以后可能会设实体的营业厅,也可能只设在网站上。

(责任编辑:新不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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