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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维权:劳动者要注意保存证据

2011-12-29 15:56来源:法律快车字号:小

年休假被取消

  对于很多职场白领来说,年休假是员工应享福利的一部分。不过,宋先生在省城这家房地产公司工作5年了,每年到了年底都为年休假发愁。“之前,我只是一名销售顾问,年休假自己选个时间就休了,不休反正也不会给钱。”宋先生说,“不过,今年我当上了部门经理,管的事儿多了,没有休年休假。”其间,他也曾向领导提出休年休假,但领导表示,他是公司年轻的业务骨干,鼓励他打起精神来一干到底,取消休年休的想法。他纠结的是,没有休年休假,年终是不是该“补钱”了?要不然,再过十几天,就是新的一年了,年休假没休也没“补钱”,自己应享的福利不是泡汤了吗?“会休息才能会工作,领导难道不知道吗?”宋先生有些郁闷。

  攻略:当年未休的或领三倍工资或协商跨年度休

  根据相关规定,宋先生在房地产公司已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双方已建立劳动关系,依法应享受带薪年休假。作为用人单位,应结合工作实际情况,考虑职工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如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应征得职工同意。

  像宋先生一样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同时未明确待遇的情形,在现实中也较为常见。不少白领为保住工作或怕得罪领导,往往是敢怒不敢言。建议宋先生采取两种办法依法、理性维权:一是向公司提出依法在本年度内支付应休而未休的年休假工资报酬,支付标准按照本人日工资的300%(即三倍工资)计算,其中包含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二是与公司进行协商,将本年度应休而未休的年休假跨一个年度安排,建议在协商后以“审批单”等书面形式落实,如再发生争议可作为维权的证据。

  年终职工的维权事件也多了起来,很多人因为不懂法而自身受侵害不自知。法律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要敢于发声,忍耐不是良方。

(责任编辑:林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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