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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维权:“年终奖”怎么发?

2011-12-27 11:53来源:和讯网字号:小

  年终奖的发放不是由企业自主决定的,劳动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合同12月到期,“年终奖”怎么发?

  读者 小白

  问:我是一名幼儿老师,每年2月份是一个学期的结束,所以才发“年终奖”,而我的合同是今年12月到期,合同到期我就想辞职,但是“年终奖”单位会不会不给啊?会怎么发?

  律师答复:通过你的自述了解到,你们单位通过规章制度设置或者劳动合同中有约定“年终奖”。你在“年终奖”发放的年度里,付出了10个月的劳动事实。根据该项规定或合同约定,你可以享受“年终奖”,幼儿园不能以你辞职已经解除劳动关系为由抗辩拒绝支付“年终奖”。那么,“年终奖”如何计发,要看你们单位对“年终奖”的计发规定或者你们之间劳动合同约定,计发条件要根据上述规定或约定执行。 一般情况下,是先将“年终奖”平均摊到每个月,然后根据你的实际工作时间给付。就本案而言,假如你们的“年终奖”是12000元,那么,平均每个月是1000元,因你只工作了10个月,也应该有10000元奖金。所以,无论“年终奖”什么时候发放,只要你工作了,就要给你支付,支付时间在办理完成离职手续后即时支付。

  据此,律师提醒劳动者,需要保管好劳动合同,尤其合同中具体说明了“年终奖”的发放细节,万一发生你们幼儿园不支付“年终奖”的问题,你可以到当地的劳动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合同过期后公司未续签,我可以要求“年终奖”吗?

  读者 小君

  问:我想请教一下,我的劳动合同11月20日到期,但是现在已经过了期限,公司未提出续签。据我了解,公司是不想与我续签,会提出解约,因为在这个时候解约,公司就是不想付我“年终奖”,公司是在过春节放假前发放“年终奖”。请问,我有权利要求公司支付吗?

  律师答复:以你目前的处境看,公司虽未提出与你续签合同,但你仍在实际工作。则你和公司处于事实劳动关系状态,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仍然处于存续状态。如若公司有“年终奖”规定,你作为劳动者就具有合法身份,当然可以获得。

  从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年终奖”系类似福利待遇性质的变相工资,故不包括于法定的工资总额之内。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奖金的发放条款,要求公司支付也是很难的。

年前辞职,公司是否应该支付“年终奖”?

  读者 毕先生

  问:按照规定,离职前1个月上交辞职报告,所以目前我已上交了申请。现在的公司是在过阴历年(即2012/1/22)左右才发“年终奖”。请问,公司如果不给“年终奖”是否合法?

  律师答复:首先取决于你的合同条款,大公司和规章制度细致的公司会对此情况作相应的条款规定。比如有的公司规定:在自然年结束前申请辞职的员工,原则上不享受年终绩效奖金。自然年之后辞职的员工,“年终奖”金按应得金额补发。

  很多公司对此隐含着不作规定,你去申诉的时候就告诉你按公司规定不发给你,这是他们逃避法律责任的依据。

购物券、加油卡能不能算“年终奖”?

  读者 刘女士

  问:我们公司今年的“年终奖”和以往实实在在的奖金不同,今年公司悄然实行起了“非资金奖励”,有海外培训名额、奖励旅游、购物券、加油卡等都成了代替现金“年终奖”的道具。 请问,这样的“年终奖”合法吗?

  律师答复:这样的做法显然不合理。就性质而言,“年终奖”也属于工资的一部分,因为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4条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第7条也规定:“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5条规定:“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代替货币支付。”正因为“年终奖”属于工资,决定了用人单位只能以人民币的形式发放。

(责任编辑:林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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