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加强引导,制定一系列优惠政策,大力推动创新服务业对传统产业的支撑作用。通过政策引导,提供税收、金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把服务于传统产业升级和改造作为现阶段创新服务业的重要内容,鼓励加大创新服务业在传统产业的应用力度。
经陕西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日前转发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意见》,提出到2015年,建立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政策体系和监管机制,形成以知名度高、信誉好的家庭服务企业为骨干,服务门类齐全、规范的家庭服务市场。
《意见》要求,制定陕西省家庭服务业中长期发展规划,重点发展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和病患陪护服务等业态,推进社区家庭服务站点建设,加快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推进家庭服务网络信息平台建设,设立区域性家庭服务统一电话呼叫号码。
《意见》指出,要完善家庭服务业发展扶持政策措施,鼓励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和各类学校毕业生到家庭服务业就业创业。对各类家庭服务机构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在家庭服务业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可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自主创业从事家庭服务业的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提供开业指导、小额担保贷款等“一条龙”服务。
《意见》强调,各地要将家庭服务业作为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支持重点,加大财税扶持力度。要积极发展中小型家庭服务企业,同时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加强经营管理和专业人才培养。规范家庭服务机构与家庭及从业人员的关系,健全从业人员权益维护机制。
陕西省围绕创新服务业的现实需求,参考国外经验,从税种、税率等方面调整入手,尽快制定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和措施,鼓励这些在创新产业链条上不可或缺环节的成长和发展。此外,还要提供信贷、融资、保险等金融方面的优惠政策,刺激创新企业对创新服务的需求,弥补创新服务的缺失和不完整。政府要加强对创新服务业的宣传,提升其社会认知度。同时还要通过税收优惠和政府采购等措施,激励高质量的创新服务供给,建立和完善财政性资金采购创新服务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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