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电影产业的发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今日公布了《电影产业促进法》的征求意见稿。
据介绍,此次法律意见稿的主要内容涉及降低准入门槛、严禁虚构票房、放映时间不得插广告、加强公益服务等……
一是不再要求从事电影摄制业务的企业“有符合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认定的主办单位及其主管机关”,对社会资本投资电影摄制等业务不作限制。同时,还减少了行政审批,并要求加强信息公开,便于投资者了解相关信息、避免重复投资。
二是针对严重的“偷票房”“虚报票房”现象规定,电影院不得偷漏瞒报票房收入;加盟电影院线的电影院,应当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计算机售票系统。同时还规定,对偷漏瞒报票房收入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予以处罚。
三是电影院不得在向观众明示的电影放映时间之后放映广告。否则,将由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
通过法律的详细规定促进电影产业繁荣发展,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