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动山东省节能减排全民行动,系统部署全省节能减排工作,完成“十二五”山东省节能减排任务目标,山东省人民政府日前发布《关于印发山东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要求建立完善节能减排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节能减排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要求,严格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度。
山东省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树立节能低碳发展理念,进一步把节能减排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加快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着力点、主攻方向,作为检验经济社会发展成效的重要标准,真正做到思想上坚定不移、工作上坚持不懈、节奏上均衡持续,下更大决心、用更大气力、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加快推进节能减排,着力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山东省强调,加快推行节能减排市场化机制,真正把节能减排转化为企业和各类社会主体的内在要求。深入推进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动员和凝聚全社会力量,群策群力做好节能减排工作,逐步形成全民参与的社会机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建立起责任明确、分工协调、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节能减排工作体系。各级、各部门和企业要立即部署本地区、本系统“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进一步量化目标,细化措施,明确进度要求,狠抓贯彻落实,确保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