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资讯 > 知识产权 > 正文

麦当劳诉“W”商标侵犯其商标权败诉

2011-12-09 14:36来源:北京晨报作者:武新字号:小

  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是现代经济的产物。商标是一种重要的知识产权受到法律的保护。


麦当劳的经典商标标识

  之前,麦当劳公司认为商评委通过的配有红底黄字的“W”标志以及“万德福WONDERFUL”商标,侵犯了自己的商标权,而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近日,这一商标纠纷案件有了最新结果:维持了商标评审委员会关于“W”未侵犯麦当劳“M”商标的决定。

万德福的“W”商标标识

  据悉,W商标是北京飘扬文化艺术有限公司于2001年在餐馆等多个服务项目上注册的商标,M商标是麦当劳公司的专属商标。麦当劳公司在其诉状中指出:W商标与麦当劳的“金色拱门图形”(即M商标)系列商标构成近似商标、极易造成消费者混淆。因此,要求商标局撤销W商标。

  最终,经过法院的审理,认同了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了W商标在餐馆、咖啡馆、饭店、酒吧等项目上的注册,维持了在其他项目上的注册。理由是:W商标指定使用的非贸易业务的专业咨询等服务与M商标核定使用的餐馆等服务,在服务的目的、内容、方式、对象等方面差别较大,不宜造成混淆。因此,双方的商标之争暂时告一段落。

(责任编辑:王学英)
转载声明:谋思网转载此文的目的在于传递信息,并不表明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请读者自行甄别,以防风险。
推荐阅读
谋思资讯有部分内容或图片来源于互联网,内容和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问题敬请告知,我们会立即处理。


关于谋思网联系我们帮助中心服务条款隐私声明法律声明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10-2024 imosi.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