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是现代经济的产物。商标是一种重要的知识产权受到法律的保护。
麦当劳的经典商标标识
之前,麦当劳公司认为商评委通过的配有红底黄字的“W”标志以及“万德福WONDERFUL”商标,侵犯了自己的商标权,而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近日,这一商标纠纷案件有了最新结果:维持了商标评审委员会关于“W”未侵犯麦当劳“M”商标的决定。
万德福的“W”商标标识
据悉,W商标是北京飘扬文化艺术有限公司于2001年在餐馆等多个服务项目上注册的商标,M商标是麦当劳公司的专属商标。麦当劳公司在其诉状中指出:W商标与麦当劳的“金色拱门图形”(即M商标)系列商标构成近似商标、极易造成消费者混淆。因此,要求商标局撤销W商标。
最终,经过法院的审理,认同了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了W商标在餐馆、咖啡馆、饭店、酒吧等项目上的注册,维持了在其他项目上的注册。理由是:W商标指定使用的非贸易业务的专业咨询等服务与M商标核定使用的餐馆等服务,在服务的目的、内容、方式、对象等方面差别较大,不宜造成混淆。因此,双方的商标之争暂时告一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