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大连市国税局和大连市地税局宣布:大连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上调至2万元/月,“两税”起征点调整政策自2011年11月1日起执行。
经过此次调整,大连个体户预计年免税额达到5.56亿元。
“两税”起征点调高
10月28日,财政部发布公告,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提高了“两税”起征点,但当时只是给出幅度的范围,大连个体户一直在等待“两税”起征点的具体额度。
近日,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辽宁省地方税务局下发了《关于调整全省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的通知》。根据《通知》,大连地区的“两税”起征点采用最高限每月2万元。即,自2011年11月1日起,按期纳税的,由月营业额5000元调整为月营业额2万元,按次纳税的,由每次(日)营业额100元调整为每次(日)营业额500元;大连销售货物、应税劳务的增值税起征点统一调整至2万元的最高限,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500元。
大连个体户受益
大连市国税局有关人士介绍,目前,该局管辖个体工商户9.1万户,其中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户为8.4万户。此次调整前,实际缴纳税款的个体户为4.7万户,调整后,实际缴税的个体户数量将下降到7300户左右,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个体户近4万户,户数削减幅度达到了85%。预计免征增值税额3.56亿元,占个体户缴纳增值税总额的75%,这也意味着全市有7.7万个体户不用缴纳增值税。
大连市地税局有关人士介绍,目前,该局管辖个体工商户20.4万户,其中,缴纳营业税的有5.2万户。本次营业税起征点由5000元调整到2万元后,受惠户数达到4.6万户,占调整前缴纳营业税户数的90%,合计年减少税额约2亿元,占2010年度个体工商户缴纳的营业税收入的30%。
这意味着,在此次调整后,大连个体户预计年免税额共5.5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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