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和深圳唯冠的iPad商标之争
前几日,苹果和深圳唯冠的iPad商标之争落下帷幕,苹果请求判定唯冠侵权的请求被驳回。这意味着如果苹果在中国继续使用iPad商标必须经过唯冠的允许,否则即构成侵权。
据了解,2000年,唯冠控股旗下台湾“唯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多国、地区申请iPad商标。2001年,唯冠科技(深圳)又在中国注册两项iPad商标,并借此推出过iPad电脑。2006年,苹果计划推出平板电脑时,发现“iPAD”和“IPAD”已被唯冠注册,于是以撤销闲置不用为由,在英国起诉唯冠,但最后败诉。
苹果为了推进自己在中国市场的占有份额和发展,多次在深圳市法院展开争夺iPad商标的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例如,2004年,汉王在中国注册“i-phone”商标。苹果2007年推出iPhone后,意识到侵权风险,2009年与汉王签订转让协议,获得所有 “iPhone”相关的商标著作权,付出365万美元。
据有关媒体的报道,深圳唯冠已陷入财务困境,被银行组成的债权人会议控制,它提出商标收购金额高达百亿元人民币。据相关人士透漏,苹果的iPad 3明年将上市,商标权或将成苹果中国的拦路虎;为了更好的推进iPad 3的上市和发展,苹果或出高价收购唯冠的iPad商标。